本章内容为《叶兆言中短篇小说》王金发考的全文阅读页
混混小说网
混混小说网 架空小说 玄幻小说 武侠小说 综合其它 总裁小说 灵异小说 耽美小说 科幻小说 乡村小说 网游小说 仙侠小说 竞技小说 热门小说 重返乐园
小说排行榜 都市小说 言情小说 穿越小说 同人小说 重生小说 历史小说 军事小说 官场小说 经典名著 短篇文学 校园小说 推理小说 全本小说 畸爱博士
好看的小说 天才相师 步步惊心 盛世嫡妃 庶女有毒 亿万老婆 锦衣夜行 步步生莲 异世邪君 武动乾坤 一柱擎天 九阴九阳 天才狂妃 百炼成仙 超级保镖
混混小说网 > 短篇文学 > 叶兆言中短篇小说  作者:叶兆言 书号:39289  时间:2017/9/5  字数:57326 
上一章   王金发考    下一章 ( → )
  第一章

  1

  我最早知道王金发,是从鲁迅的文章中。鲁迅的文章是我们这一代读书人的教科书。熟悉鲁迅,已成为每一个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看家本领。有个朋友曾经不明白地问我,说怎么知道那么多关于鲁迅的事。我一下子被问住了,怔了半天,只好敷衍说,因为自己在大学里待过几年,看得多,见多识广,所以知道的也就多了。人永远没办法免俗,稍稍知道些事,就技难熬,就想卖。我一直以为朋友是在表扬我,回话的口气虽然想谦虚,也不无得意。然而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明白朋友其实是在揶揄和挖苦。世界上最愚蠢的动物,永远是自以为是的人。忘了这句话的人,都是呆子。在酝酿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方面有成竹,同时又情不自地想到了朋友说话时的表情,我老是忍不住要想,这坏小子又该调侃我了。

  老实说,要想写王金发这个人,还真没办法不提到鲁迅。这就好比说唐诗不提到李白和杜甫,谈电影不提到美国的好莱坞,侃足球不提到巴西队。有比较才有鉴别,有对照才有认识。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间接的。我们通过张三,认识李四,借助甲,知道乙。人是一种很复杂很滑稽的动物。一方面,人比人,气死人,另一方面,也只有人比人,才能最终知道人。历史上一些重要人物,由于他们在坐标上特别亮眼,于是就成为发现另一些人的参照系数。这另一些人物并不亮眼,他们已经沉淀在历史的泥沙中,只有通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像文物一样出土。并不亮眼的人物出土,有时候也能反客为主,使我们重新认识那些特别亮眼的人。谁也不会不知道鲁迅,但是说到王金发,知道的人便大打折扣。

  要重新挖掘王金发这一特定的历史人物,我不得不顺带提到一系列众所周知的辛亥革命名人。王金发和鲁迅几乎是同时代的人,历史是无情的,虽然王金发当年一度名震四方,可是时间已将他的名声湮没。虽然在历史上,他曾经比鲁迅这样的文化人重要得多,他的传奇在江浙一带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可是他遭到的淘汰,也快得多。鲁迅不止一次提到了王金发,在《范爱农》这篇著名的散文里,他用小说家的刀笔,寥寥几句,就刻画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强盗都督。因此,读我的这篇小说之前,最好能重读一下《范爱农》。我真的没办法绕开大名鼎鼎的鲁迅。换句话说,说鲁迅也就是在说王金发。

  我们都知道鲁迅先生的原名叫周树人,是浙江绍兴人,生于1881年。鲁迅有名,他的弟弟周作人也不弱。周作人比鲁迅小4岁,生于1885年,文章也很多。我们在时间和空间上找到周氏兄弟的位置以后,就等于也为他们的同时代人物王金发定了位。王金发是浙江嵊县人,比鲁迅小,比周作人大,正好介于二者之间,生于1883年,这一年是光绪九年,岁在癸未。从地图上看,嵊县是绍兴的一部分。嵊县是越剧的故乡和发源地,它和绍兴的关系颇有些像今天的大兴和北京,或者今天的嘉定和上海,是隶属和被领导。什么事都是相对的,绍兴也不是什么大城市,然而相对于嵊县来说,已经足够大了。绍兴是嵊县的顶头上司。

  还是先说说鲁迅出生那年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也是王金发的时代背景。这一年,清咸丰帝的遗孀之一,钮祜禄氏慈安太后猝死了,慈安是东太后,东太后死了,天下便由西太后慈禧一个人说了算。不能说慈禧太后她老人家一点政绩也没有,鲁迅王金发周作人他们出生的那几年,是康乾盛世之后,勉强算得上太平的时候,所谓清史的“中兴”时期,大清朝糟糕的日子已经过去,更糟糕的日子暂时还没有到来。在此之前,有两次鸦片战争,清朝政府输得一塌糊涂,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还有太平天国的起事。在此之后,发生了中甲午之战,八国联军再次攻占北京,没完没了地赔款割地,加上义和团的闹事,外患内,大清朝就再也没安稳过。

  老实说,国家搞得那么糟,也不能就说是慈禧太后一个人的错。在鲁迅出生的那些年头,还看不出这位后人提起来便咬牙切齿的老太婆,有什么太大的不是。一个人的功与过同样是相对的,慈禧太后未必就一定想把中国搞坏,事实上,她似乎并不像后人说的那么保守,那么顽固,那么没有人情味,起码也不是一味地反对科学、反对进步。1881年,第一辆“中国火箭号”车头,在唐山胥各庄远煤铁路首次运行。这样,火车这个怪物,终于在它发明的80年以后,在中国的大地上跑了起来。要知道,火车的发展,在西方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还是在这一年,上海和天津的陆路电线开始通电,在鲁迅出生的第二个月,上海的自来水公司开始创办,两年以后,也就是王金发出生的那一年,自来水公司正式供水。

  此外,电报线也在以很快的速度架设。中国人早在一百多年前,似乎已朦朦胧胧地知道了信息的重要。邮电大臣不再是个可以小觑的角色。这时候,国内最大的报纸《申报》,开始采用国内的电讯。帝国主义的大炮,已将中国的国门轰开了。门户既然开放,就不可能再关起来。租界这个怪物,开始动着中国人的心,一方面,它是丧权辱国的标志,是大清朝身上的疮疤,让人想到了就心痛;另一方面,它又是种种当时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的发源地。位于中国东南部的上海,以惊人的速度开始繁华,像加了酵母的面团一样迅速膨,它的影响向四面辐,很自然地就波及了同样位于东南部的绍兴和它下属的嵊县。

  等到鲁迅和王金发他们这些人开始明白一些事理的时候,短短的中兴时期已经差不多了。中兴中兴,昙花一现,说过去就过去。我们知道,人们最早的记忆,并不是从他们出生的时候就开始。一个人的记忆,是在两三岁以后,逐渐存入大脑。等到他们开始懂事的时候,大清国早已病入膏肓,既腐败又堕落,像鱼一样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在他们这一辈人的大脑里,产生不了“何必远溯乾嘉盛,说起同光已惘然”的感叹。这个由族人统治的庞大帝国,从来就没给他们留下过什么强盛的印象。这已经是一个垂死的王朝,再也不可能给人们留下任何美好的记忆。他们这一代人,注定没有办法去爱大清国,注定要当逆子。这个大清国糟透了,实在爱不起来。随着他们的年龄一天天增加,大清朝也只有一天比一天更不像话,一天比一天更面目可憎。他们这一代年轻人脑子里充了“反动思想”他们注定了应该是反叛的一代,注定了是大清国的掘墓人。

  2

  谢震所撰《王季高君行述》,有助于我们形象地了解王金发的童年,特别是这么一段文字:

  王逸,字季高,一字孑黎。隶籍浙江嵊县,金发,其名也。家本小康,早丧父,母延师教之读,天资颇高,而顽梗好,又孔武有力,与里中群儿戏,辄雄长其曹,能以手推倒墙壁,于是有大王之目。然畏母,一闻呼声,即立奔。稍长,好猎,尝于家园中学习打靶,久之,无虚发,能于空中落飞鸟。又好博,起时,掷钱地不顾。此其幼年与成童时期之历史也。

  《王季高君行述》写于民国五年,也就是1916年,王金发殉难的第二年。作者谢震是王金发共事多年的战友,我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时,印象最深之处,仿佛在看美国的西部战片。难以相信,在一百多年前,正是清朝走向彻底没落之际,一个中国的乡间少年,竟然也会有如此英雄气概。我所读过的书,绝大多数都十分确凿地告诉人们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中国乃礼仪之邦,温柔敦厚,稍稍读了些书的人,皆文弱而不好斗。按照我愚蠢的想法,中国在上个世纪,就算是尚武,大不了也就是打打太极拳、下下围棋、耍耍未开刃的剑。舞,争凶斗狠,怎么也不是中国人的本。虽然火药是我们的老祖宗发明的,但是中国人真喜欢玩玩炮的话,根本就不是现在的模样,就不会是帝国主义列强欺负我们,而是我们欺负人家了。

  时至今,对于过去人的名和字,已经很难清楚。以我浅的那点古汉语知识,只知道名和字,通常都有联系,譬如屈原,名平,字原,平和原当然有关,又譬如主席他老人家的泽东和润之,鲁迅先生的树人和豫才,都有沾得上边的出处。王金发的金发既然是名,很可能出生的时候,头发是黄的,所谓黄。根据家谱上排行的谱名,王金发是敬字辈,应该叫王敬贤,他的籍名是逸,为什么取字“季高”总有一定道理。“季高”这两个字,似乎是针对谱名敬贤而来。“季”是排列第四或最后的意思,季高的“季”显然是谦词。名和字未必就是王金发本人取的,但是从取的名和字看,对他的未来是寄托了希望的。

  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少年王金发似乎天生就是做侠士的料。国父孙中山称王金发为“东南一英杰”黄兴也称他为“东南名士,英雄豪杰”蔡元培的评价则是“大节觥觥,在人耳目”在这些典型的中国式评价之外,还有西方式的赞誉,譬如有人就称王金发是“中国的罗宾汉”自从对王金发有兴趣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为什么会和中国其他的读书人不一样。还有一点也让人捉摸不透,王金发小小的年纪,哪来的杆子里能出政权,岂可儿戏,难道清政府对支的管制,就那么不严肃。

  王金发的先人,根据文献可以查到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对于遥远的先祖,我始终抱有怀疑态度。那些引以为豪的家谱,常常靠不住。过去人修家谱,总是发迹了以后,才会想到请人来修订。地道的穷人用不着从坟墓里,请出有钱的祖宗来装饰自己的门面。因此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就是,谁出了钱请人修家谱,谁在家谱上就占便宜。野孩子认阔佬做亲爹,暴发户花银子修谱牒,这种事在古时候就有。无论你姓什么,都可能在历史上找出同姓的有名人物,只要你肯花钱,自然会有那些不长进的文化人,言之有理地替你考证,涎着脸为你吹牛。上海滩的大氓头子杜月笙,做五十大寿时大修家谱,一群帮闲文人便查出了杜的先人,是汉朝的什么大将军。

  那位根据文献可以查到的王金发在宋代的先人,叫王铚,此人当过官,与权相秦桧意见不合,便隐居在民间。有一天,王铚坐船路过嵊县,正好赶上梅花盛开,两岸幽香不断,因此忽发奇想,打定主意在此定居。王铚能写一些文章,这些文章如今仍然可以从县志中找到。再往后,到了南宋末年,王铚后裔中有一位叫做王胜三,是研究经学的,很有做官的才能。宋亡之后,有人推荐他当元朝的官,先提名为婺州提领,后来又荐为江西提举,都被王胜三以“世为宋臣,食元禄”一口拒绝。王胜三后,又隔了若干代,到了明末,便有一位叫王三台的,有关他的记载要多一些,1984年,王舍村的村民基建,发现一处古墓,掘得会稽章正宸所撰的砖志一方,上题“明德衡南王先生墓志铭”铭文如下:

  衡南王先生,盖东越巨儒也,讳三台,字思位,能文,补诸生,师事海门周侍郎,讲求性命之学,一切言视动听,悉衷以礼,贫而能乐,即弊裘疏水,皆饶佳趣,开门受徒,不下五百余人。

  王三台是王金发的第十四代祖。然而名气更大,则是王金发的第十三代祖王禹佐。王三台教子有方,清兵入关之际,儿子王禹佐已经有了些功名,在当时的昌平做官。此昌平不知是否就是今天河北的昌平,反正是抗清的前线,清兵来犯,王禹佐守城不屈,与儿子国宣同殉国难。即将灭亡的明朝廷,一本正经例赐祭葬,并谥“忠襄”接下来,明亡于清,人跟玩似的就得了天下。这天下来得容易,因此气量很大,往事过去就过去了,也不追究。到了乾隆爷时期,这位皇帝中的十全老人,心血来,干脆跟着起哄凑热闹,追谥王禹佐为“节愍”并允许在王禹佐的出生地嵊县,小兴土木,修建纪念祠堂。也真亏乾隆他老人家能想到“愍”这个字,一般来说“愍”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优惠和凶丧的意思,譬如屈原《九章?惜诵》的“惜诵以致愍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的“朕以不德,少遭愍凶”另一解释是怜悯和哀怜,譬如《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中“孤甚愍之”微言可以有大义,乾隆皇帝心里怎么想的,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王禹佐生前喜欢的一副对联,是“愿持白节酬君父,莫玷污名累子孙”不累子孙,是古人做人的一个原则。“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流行的口号是“老子英雄儿好汉,爹若反动儿混蛋”很多人吃尽了家庭成分不好的苦头,都说是“文化大革命”的罪过,其实古人也讲成分论,古谚就有“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的说法。强将手下无弱兵,虎门无犬子,王禹佐有七个儿子,幼子理斋义不帝清,看看苗头不对,毅然从城里搬到了嵊西董郎岗。王理斋先生便是王金发家族在董郎岗的始祖。从他开始,一代代往后传,又出现了一个叫王景风的人,这人就是王金发的祖父。董郎岗的王氏家谱中是这样记载的:

  少豪侠,爱游而嗜饮,日常招致宾朋座。尤好学技击,习戎马,有整军经武之志,以非其时,不敢发也。辛酉之岁,太平军入浙,有所展布,毅然从之,得为偏稗,率队驻宁波,已而太平军败,知事不济,乃散归,恣饮以终其身。

  偏稗应该是很小的军官,有的文章夸大了这头衔,恐怕也是由于“率队驻宁波”引起的误会。家谱的记载中,常会说些不切实际的大话,王金发的祖父在太平军里,如果真有作为,在其他的历史书上可以找到名字,清政府也不会放过他。不管怎么说,这位当过长的祖父,对王金发肯定会有非同小可的影响。祖父死的时候,王金发已经22岁了,他请人为自己祖父写墓志铭,曾简洁地介绍说:“其为人也,大类余。”这话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我爷爷这人,脾气和性格,都和我差不多。”

  通过对王金发先人的考证,不难发现其祖先,都是在世大放光彩。如果真有什么遗传基因的话,王金发也注定像他祖先一样,只有在特定的时代里,才能焕发出不同凡响的光芒。历史从来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世英雄起四方,英雄逢世,这也是机遇。没有世,也就没有什么英雄。

  3

  有一个现象很值得研究者注意,这就是封建社会里的早年丧父,对一个男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王金发和鲁迅一样,都是早年丧父。我们应该明白,家庭和家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家庭只是家族中的一个细胞,它沐浴着家族世世代代的荣誉,同时也忍受着家族颓败的伤害。对于家庭来说,丧父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崩溃,因为这个家庭中的参天大树和台柱子倒了。弱强食,一个崩溃的家庭最先受到的伤害,往往是来自家族。因此家族既是孤儿寡母依靠的对象,同时也是虎视眈眈的敌人。鲁迅是长子,王金发是独子,早年丧父的残酷现实,不得不使他们过早地就肩负起家庭的重担,他们必须时刻准备抗拒家族对自己家庭的侵害。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都不能算穷人家庭出身。鲁迅家族在绍兴的旧居之大,很多去参观的人都会感到震惊。王金发虽然是嵊县的乡下人,可是家里也有田地一百多亩,有数十间宽敞的房屋,有很大的院落,还有园亭和花木,要不然也没地方练习打靶。和城里人鲁迅一样,王金发的家庭显然也是自己不用动手种田,靠吃租子剥削农民,否则他的母亲也不会有钱专聘一位塾师,作为儿子的家教。我们过去常常讲穷则思变。穷永远是相对的,真正意义上的穷人,想变也变不了。真正穷人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温问题,温问题解决不了,想变也难。人只有从富人变穷了,家道中落,才会想到要变,要革命。鲁迅的父亲逝世不久,本家长辈集会商议,重新分配房产。在这样的重新分配中,孤儿寡母总要吃亏,鲁迅作为长子到场,看到分给自家的房屋又小又不好,在长辈的强迫下,也坚决不肯签字。那时候,尽管鲁迅还是个孩子,可是这点原则已经有了。鲁迅后来写文章谈起这段往事,颇有感慨地说:

  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世人的真面目,绝不会因为家族情面,就会牺牲自己的利益。封建宗法社会的虚伪,是在家族幌子下人吃人,是吃了人不吐骨头。在今天的生意场上,我们常常会听说宰人。宰人,就是家族吃人的古风遗传。说白了,家族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也就明白为什么中国的农村改革,最终不得不包产到户,户是家庭,而许多生产队,便是由家族组成。只要是由家族组成的东西,就好不了。从正反两方面来看,所谓家族,都有许多不可取的地方。家族往往意味着懒汉成群,意味着欺软怕硬,意味着闲言恶语,意味着大搞裙带关系和徇私舞弊。家族的彻底瓦解,是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另一方面,早年丧父,会使人们终身摆不了母亲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鲁迅和王金发这些名重一时的人物,会成为骇人听闻的大孝子的根本原因。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成了唯一。鲁迅本姓周,取笔名鲁迅,其中鲁是母姓“迅”和“训”同音。对于鲁迅他们那一代人来说,孝道也许是硕果仅存的封建社会华。为了孝道,鲁迅只得十分痛苦地和并不相爱的朱安女士结为夫妇,其理由只是不让自己的母亲不高兴。鲁迅把朱安女士当做是母亲送给自己的礼物,为了孝道,他必须好好地供养她。为了报答母亲,鲁迅活生生地和朱安过了20年没有任何爱情的夫生活。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造成了鲁迅和王金发这些人性格上的早。王金发的孝道和鲁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王金发最后的悲剧,可以说与不愿意违背母命有关。王金发之所以成为王金发,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最终的惨死,也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过分的爱可以成为毒药,几乎所有谈到王金发的文章中,都提到了他的孝。这种孝,在用词上,可以称之为畏母。严母出孝子,孝是母亲恩威并重的结果。畏母,不能简单解释为胆小和怕,畏中间包含着崇敬,因此颇有些像西方人所说的恋母情结。

  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六年为王金发母亲徐氏题字时,曾把她与为儿子刺上“忠报国”的岳母相提并论。少年王金发没有因为顽皮而失学,也没有因为是独子而娇生惯养,最新的王金发研究成果发现,王金发不仅会写诗,而且还能写笔字和刻图章。书法和篆刻对于旧时代的文人来说,算不了什么本事,但是对于王金发这样的草莽英雄,便可以当回事说一下。在王金发短暂的生涯中,许多大事都和他母亲分不开。王金发参加推翻清朝的民族革命,不少书本上都说王母大义凛然,积极支持儿子的行动。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毁家卖田,资助儿子革命。王母显然是一个很了不得的女,儿子闯了祸,清兵就要来抓了,她只是哭着说:

  汝未有后,宜远扬,汝两妇及三龄女孩,吾当送之外家,无妨也。惟家产也被汝用尽,旅费只怕不足耳。

  寥寥几句,一个革命老太太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寡妇,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儿子培养成人,在这关键时刻,她没有惊慌,甚至比儿子还冷静,她首先想到儿子还没有留下后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尽管此时王金发已经25岁,娶了两个老婆,有个女儿已3岁,然而在老太太眼里,他仍然还是一个闯了祸的大孩子,况且只有个孙女儿,也继承不了王家的香火。她果断地安排好了一切。王金发投身革命,他的母亲跟着他东躲西藏,可没有少吃苦头。谢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这样写着:

  孺人抱孙女银娥避居孙拗岭之绣云庵。银娥旋随母徐桂姑归外家,而季高次沈雄卿在绍兴被拘入狱,阅数月始释出。其后季高复返里,聚徒众于朱仙堂,孺人亲执。官兵来捕,季高奔上海,孺人亦偕雄卿于十二月间冒风雪奔赴之,寓同志杨侠卿家中,时孺人年四十有七矣。戊申年正月返嵊,售田得资,以供季高赴日本及雄卿在上海进学之学费,自往新昌明德庵诵经度。乙酉年至绍兴隐修庵为人拜经,得钱以佐诸亡命者食用。庚戌秋,风闻以他事兵又来捕,乃奔杨望村之逢庵,转入大觉庵。

  中国农村的老太太喜欢念佛,这真不是件坏事。纵观王金发母亲的一生,在不同的地方念佛修行,是其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王金发发迹以后,在上海的租界买了花园洋房,他自己声犬马,花天酒地,豪赌冶游,没忘了在家中设一佛堂,专门雇了尼姑,陪老太太念经做佛事。没有比这更典型的中国式的孝子。王金发母亲似乎习惯凡事替儿子做主,她强迫他读书,督责极严,儿子才17岁,就为他娶了一个长他4岁的女人做媳妇,这个女人便是徐桂姑。王金发对母亲为自己娶的这个发一向不喜欢,因此一逮住了机会,年纪轻轻,就娶了个次沈雄卿。次就是小老婆。想想那个时候的人真有意思,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两个老婆,王金发照样能革命。

  王金发一生敬重自己的母亲,只要是母亲的命令,便无所谓原则,无所谓是非。既然母亲跟着他吃尽了苦,他因此有一个非常朴素的念头,这就是应该很好地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孝削弱了他的革命意志,成了他自甘堕落的借口。当其他的革命者再一次亡日本,继续从事倒袁的二次革命时,王金发竟以老母阻挠为由,赖在上海不走。王金发一生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服从了母亲替他作的最后安排。这个最后安排,不仅让王金发的辉煌的名声毁于一旦,而且把性命也搭了进去。

  4

  王金发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子,早在16岁的时候,他就参加了童子试。到了1903年,也就是科举制度被彻底废除的前两年,王金发已经21岁,奉母命再次去应试,这一次似乎有了些结果,《王季高君行述》说他“居然得一青衿”后人谈到王金发的学历,都说是秀才,其来由恐怕是因为“青衿”这个词。青衿是读书人的意思,能称得上读书人的,自然应该是个秀才。

  我总觉得王金发的秀才身份有些可疑。事实上,秀才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每当一个朝代到了没落之际,读书人就没有什么大用处。在清朝末年,凡有些思想的人,都不会把秀才的身份看得很重。有趣的是,王金发第一次参加童子试,名落孙山,碰巧鲁迅和周作人也参加了,很可能还在同一个考场。当时考场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也有臭未干的孩子,要想重温当时县考的情景,只要去翻翻周氏兄弟的著作就行。所谓县考,通常要经过初试、府试,然后还有院试,三榜题了名,才能算合格的秀才。鲁迅和周作人显然要比王金发强一些,因为他们初试都及格了,只是可惜没有能再往前走一步。我怀疑王金发并没有顺利地通过三次考试,因为王金发前后两次参加科举,试题已经略有不同,前者是考八股,后者则是策论。所谓策论,和八股文相比,换汤不换药,不过多了些洋味,因此又叫洋八股。王金发是嵊县的乡下人,改考洋八股,显然不是他的所长。

  科举制度已经寿终正寝,考上考不上,算不了什么大事。在1903年,科举已差不多名存实亡,考上与否,对一个人的前途,并没什么太大的实际帮助。对于王金发来说,这一年的重要意义,不是参加县考,得了一“青衿”而是在县城结识了后来写《王季高君行述》的谢震。谢震又名谢飞麟,比王金发年长16岁,生于1867年,1923年2月,被当时的浙江督军卢永祥杀。和王金发一样,谢震也是嵊县以及浙江的辛亥革命名人。在王金发的战友中,谢震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王金发一生中的许多重要活动,都和谢震有着密切的关系。王金发遇难一年之后,谢震所撰写的《王季高君行述》,无论是提供的第一手资料,还是其见解独到的观点,都成为后来研究王金发最具权威的代表文章。

  在谢震为王金发所作的长篇传记中,没有提到王金发参加过乌带。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会漏掉这一笔。有文章说,乌带是浙江东南一带响应北方义和团而建立起来的义民组织,这观点显然不确。事实上,乌带早在光绪十六年,也就是1890年就有了,它最初的领导人叫钱老八。1900年,王金发参加了乌带,由于他孔武有力,又擅击,很快成为该组织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不用讳言,乌带是具有质的秘密组织,众忽聚忽散,出没无常,劫富济贫,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土匪差不多。王金发的确是乌带的首领,因为民间有“金发龙头”这一称呼,我们知道“龙头大哥”一般都是土匪头子。由于乌带是秘密组织,因此在1903年,王金发具有非常有趣的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一旦真实身份暴,便有杀头之罪;另一方面,他又是大清朝的顺民,在母亲的强下,竟然第二次参加了科举。

  不妨让我们重温一下1903年的历史,不妨想一想这一年,读书人都在想些什么,干些什么。这时候,鲁迅已去日本留学,并且愤然剪了辫子。科举这条路再也行不通了,读书人无路可走,只好闯。欧风东进,八国联军的大炮把旧中国原有的秩序,轰得七零八落。忽啦啦大厦倾,社会变化的节奏,突然变快起来,戊戌变法刚过去没几年,其变法的核心思想便显得陈旧不堪。提倡保皇的康有为,不久前还是新派人物心目中的精神领袖,然而时过境迁,说变就变,在进的革命眼里,此时已无可救药地堕落为老朽。革命、排、民权、天职、自由、血,成了最新最时髦的词语。

  可以这么说,在结识谢震之前,有大志的王金发,还处在一种茫然的状态。他既是不安分守法的民,又是孝顺母亲的乖儿子。虽然不足现状,但是王金发并不知道出路在什么地方,因此只能徒有腔的报国热情。年龄长于王金发的谢震则不一样,这是位地道的读书人,对时局有着相对清醒的认识。他无意追逐清朝的功名,当时正在嵊县主持东乡公学,以讲学宣传民族革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志同则道合,王金发和谢震认识以后,一拍即合,很快成了莫逆之,正是在谢震的推动下,1904年,王金发等人组织创办了大同学社。大同学社的质和乌带有着本质区别,从表面上看,大同学社只是学术团体,研究一些学术问题,其实是网罗嵊县进步人士的大本营,有组织有纲领,起着把一大帮进步人士团结在一起的作用。结果也是这样,大同学社的绝大多数社员,后来都参加了光复会和同盟会。

  说到了1905年的王金发,就不能不提到当时浙江的另一位重要人物徐锡麟。徐锡麟不出场,王金发的故事便没办法往下说。结识谢震,使得王金发往前大大地走了一步,他不再是无方向的孤军奋战。嵊县的革命者已经结成一个小团体,但是他们还需要再往前走一步,和全国的革命人联合在一起。他们需要一个有着更远大理想的人来引导他们。换句话说,他们需要一名领袖。这个人就是徐锡麟。

  第二章

  1

  要谈徐锡麟,同样得从鲁迅说起。徐锡麟和鲁迅是绍兴同乡,都是日本留学生。鲁迅在1902年去日本留学,徐则比他晚一年。近代中国和日本的关系,是剪不断、理还。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批青年人都渴望出国留学,欧美毕竟太遥远,一衣带水的日本成了走出国门最佳去处。由于文化传统相近,许多中国人想学习西方,走捷径的最好办法,就是向日本人学。在学习西方方面,日本人要比中国快,也比中国人彻底。中国的百维新失败了,日本人的明治维新却十分成功,因此日本无形之中,既是中国人的学习榜样,也成为中国维新人士的避难地,成为酝酿一场新革命的大本营。有识之士纷纷蛰居日本,在这里韬光养晦,中国近代史上几乎所有的著名人物,如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黄兴、蔡锷、章太炎、蔡元培、陈其美、陈独秀、李大钊、蒋介石、汪卫,都有过在日本的经历。1905年,同盟会在日本宣告成立,这意味着有二百多年历史的大清朝,就要被在日本的中国英华们送进坟墓。

  让我们把时间向后拨一下,从王金发和徐锡麟相识的1905年,直接跳到1907年。这一年,在日本东京的一家客店里,挤了各式各样的中国的留学生。清早起来,这些身在异乡的学子,寂寞无聊,第一件大事,不是争先恐后去上厕所,而是抢着看报纸。他们所看的报纸,多是《朝新闻》或《读卖新闻》,要不就是专登社会小道消息的《二六新闻》。看完了报纸便议论,有什么好玩的事,就议论什么,说着说着,很可能就吵起来。那时候的鲁迅,也是这些好斗的留学生中的一员,有一天,他看见一条从中国来的电报,赫然登在报纸的头版上:“安徽巡抚恩铭被JoShikiRin刺杀,刺客就擒。”

  鲁迅大吃一惊,正怔着,报纸已经被别人抢去了。消息立刻在留学生中传开,人们开始研究这洋文注音的刺客究竟是谁,很快便明白是指徐锡麟。根据大清朝的法律,刺杀巡抚当然是大罪,果然不久,又传来徐锡麟被凌迟致死的消息。听了让人最震惊的是,恩铭的亲兵竟然挖了徐锡麟的心脏,当做菜肴炒了吃,而且那味道大约不坏,不仅是吃了,而且吃得干干净净。是可忍,孰不可忍,来自浙江的学生尤其激动和愤怒。于是立刻召开同乡会,吊烈士,骂洲,一个个情绪昂。会上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打电报到北京,痛斥清政府的无人道;另一派觉得人死都死了,没必要多此一举,发什么狗电报和清政府理论。

  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也确实都有道理,各不相让。在《范爱农》里,鲁迅把自己说成是主张发电报,而范爱农偏和鲁迅作对,鲁迅说甲,他便说乙,鲁迅赞成发电报,他就极力反对发电报。两个人好像有仇似的,都有些意气用事,你一句,我一句,脸红脖子地抬起杠来。大家都是绍兴人,绍兴这地方专出能说会道的刑名师爷,既然是争论,就各不示弱,谁也不让对方占上风。鲁迅那天显然是动了肝火,发自内心深处地感到愤恨,因为他知道这范爱农,是徐锡麟的学生,学生当然应该以维护自己的先生为天职,自己的先生被杀了,结果连打一个电报都害怕,真是太不像话。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天下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必须将范爱农除去。

  范爱农从来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他所以能够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鲁迅写的那篇著名散文《范爱农》有关。这篇文章被广泛编入各种各样的教材,从中学语言的课本,直到大学学习散文创作的辅导读物。范爱农之留名是小人物沾大人物光的典型例子。不过有一点,怕是许多读《范爱农》的人不会明白,这就是文章中的鲁迅,和现实的鲁迅并不是一个人。前者只是虚构,事实是,鲁迅也是坚决反对给清政府打电报的人员之一,在这一点上,和范爱农并没有矛盾。主张给清政府打电报的是保皇,这些人曾被鲁迅狠狠讥笑,甚至写诗嘲,因为他们认为即使猪被杀,也应该悲哀地叫上几声。鲁迅在写《范爱农》一文时,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招,为了便于突出矛盾,叙述起来生动一些,他故意变换角色,让自己处在了保皇的位置上,这是典型的小说笔法。不管怎么说,那天集会上,他和范爱农的确老是吵。小说家的游戏,常常会使一般读者受骗,有时候,甚至会让专家学者也上当,由郭绍虞先生题封面,复旦大学领衔主编的洋洋50多万字的《鲁迅年谱》上,就把鲁迅称之为“坚决主张发电声讨清廷杀害革命者的滔天罪行”不知道这么一表扬鲁迅,反而把鲁迅推到了他最讨厌的保皇一边去了。

  辛亥革命成功以后,鲁迅在故乡绍兴,偶然碰到范爱农,时过境迁,又一次回忆起当年争吵的往事,不哑然失笑。两人找地方喝酒,或许就在咸亨酒店,两碗家乡的黄酒下肚,鲁迅问范爱农,在日本东京的同乡会上,既然大家的意见一致,为什么总是和他作对,吵个没完。范爱农也不否认,说自己当时有些看不惯鲁迅,看不惯,当然要作对。鲁迅摸不着头脑,范爱农便重提了一段旧事,原来当初到日本的时候,鲁迅去接他们,表情冷淡,动不动就摇头,很有些看不起他们的意思,而范爱农这样初到日本的“乡巴佬”最忌讳被人看不起,因此就结下了仇。有关范爱农他们刚到达日本横滨时的情景,鲁迅在《范爱农》里有着生动的记载:

  汽船一到,看见一大堆,大概一共有十多人,一上岸便将行李放到税关上去候查检,关吏在衣箱中翻来翻去,忽然翻出一双绣花的弓鞋来,便放下公事,拿着仔细地看。我很不,心里想,这些鸟男人,怎么带这东西来呢。自己不注意,那时也许就摇了摇头。检验完毕,在客店里小坐之后,即须上火车。不料这一群读书人又在客车上让起坐位来,甲要乙坐在这位上,乙要丙去坐,揖让未终,火车已开,车身一摇,即刻跌倒了三四个。我那时很不,暗地里想:连火车上的坐位,他们也要分出尊卑来…

  也难怪鲁迅生气,连“鸟”这样的脏字眼都骂了出来。我们都知道,鲁迅是有脾气的人,他的文风不失尖刻,用话骂人并不多。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屡屡被人看不起,本来就憋着一肚子不痛快,而男人头上的长辫子,女人的一双三寸金莲似的小脚,在已经身居国外的留学生眼里,那简直就是国。这些同乡们也太不争气,刚到日本,就被翻出一双女人的绣花鞋来示众,活活地丢中国人的脸。鲁迅这一生气,脸色自然不好看,而且还摇了头。摇头是无意的,刚到日本的范爱农却记在心上了,他气量不大,逮着了机会,便和鲁迅过不去。

  事情一说穿,大家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鲁迅有些想不明白,说中国人到了东京,害怕别人笑,女人就算是小脚,也得假装大脚,带着那绣花鞋,又有什么用。范爱农说,他才不管它有用没用呢,反正是师母的,说让带,就带了。范爱农的话,顿时让鲁迅感慨万分,无话可说。所谓师母,就是徐锡麟的夫人王振汉。提到她,自然会想起已经作古的革命先烈徐锡麟。徐锡麟在当时是让大家一想到就不能不肃然起敬的人物。想到徐锡麟,鲁迅立刻就想到自己当初的无知,并为此感到深深的惭愧。事实上,当初那十多个让他看了生气和摇头的同乡,并不是等闲之辈,用“鸟男人”来称呼实在不妥,要知道这些人大都是革命人,他们追随徐锡麟来到日本,其目的是为了推翻清王朝。鲁迅在《范爱农》一文中,用很感慨的笔调,点明在这些人中间,既有后来在安徽战死的陈伯平烈士,被害的马宗汉烈士,还有好几个人被清廷抓起来打入黑狱,直到革命成功以后才恢复自由。

  和这些人比起来,鲁迅不能不感到自责。按说咸与维新,鲁迅也有一些可以吹嘘的革命经历。他参加过光复会,和光复会的领导人有些熟悉。有许多材料,说鲁迅在日本曾参加过同盟会,虽然鲁迅自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查过冯自由的《革命逸史》,上面附有同盟会成立最初三年的会员名单,在19名浙江籍人士中,没有鲁迅的名字,不仅没有鲁迅,甚至也没有同盟会中大名鼎鼎的徐锡麟,没有大名鼎鼎的陈其美,没有我这篇小说的主角王金发。此会员名单的真实不用怀疑,但是显然有差错,至少说明当时有些马虎。这马虎当然也和当时的白色恐怖有关。革命成功以后,仅凭自己是同盟会会员,便可以大肆吹嘘一通,但是在革命成功之前,这可是掉脑袋的罪名,名单若是落在清廷手里,捕快按图索骥,后果将不堪设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除了这个疏的前三年会员名单之外,后来四年的详细名单,都非常令人遗憾地被销毁了。

  再也没有什么比冒充同盟会会员更容易的事了。鲁迅所以不曾说自己是会员,和后来有太多冒名的招摇撞骗有关。同盟会本身有其不严谨的地方,它的成员大多来自兴中会、光复会和华兴会,作为光复会成员,鲁迅理所当然地可以算做是同盟会会员。但是鲁迅羞于写文章讲述自己的革命历史,他觉得自己的革命历史没什么可说的。和那些功名显著的革命人相比,鲁迅的作用实在微乎其微。他对日本友人增田涉说过,革命人曾令他去暗杀,他犹豫了一下,说:“我可以去,去了可能会死,我死了,丢下母亲,怎么办?”面对鲁迅这样的孝子,革命人很失望,只好说:“你既然担心死后的事,就不用去了。”鲁迅坦率地承认自己不是真正的革命者,许广平在回忆文章中,记录了鲁迅曾说过的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鲁迅说:“革命者叫你去做,你只得遵命,不许问的。我却要问,要估价这事的价值,所以我不能做革命者。”

  2

  鲁迅在《范爱农》一文中,不仅变换了自己的角色,而且有一个最大的疏忽,这就是竟然没有提到,在他去横滨码头接同乡的十多人中,有王金发。由于王金发在《范爱农》的后半部分,屡次被当做一个重要人物提到,鲁迅不提他在自己所接的人当中,是有意遗漏,还是真的不知道,这一点有待于新的史料证实。根据目前的史料,王金发在这十多人中,应该确凿无疑。这十多人,可以查出名姓的是,徐锡麟的侄子徐学舜、弟弟徐学麒,以及龚味荪、陈魏、陈伯平、马宗汉、沈钧业、沈乐年、范爱农、王金发。说起来真可笑,我要写的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孔武有力、顽梗好的王金发,竟然也会是鲁迅感到生气的“鸟男人”之一。

  前面已经说过,因为有了大同学社,嵊县的革命人已经组织起来,但是格局很小,仅限于在小小的嵊县范围内。这时候,徐锡麟突然出现了。他的出现,使原来很小的格局一下子打开了。全国范围内的反清秘密活动,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新的大联合正在酝酿。1905年初,作为光复会的重要人物之一的徐锡麟秘密来到嵊县,他此行的目的十分简单,就是招兵买马。这次秘密来访的结果显然很让徐锡麟满意,事后他对知友说:“游历数月,得俊民数十,知中国可为也。”俊民数十,这数十人中间,当然王金发是很重要的一名成员。

  由于徐锡麟的缘故,王金发参加了光复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真不要小看了区区数十人,几年以后,东南数省乃至全国,闹得天翻地覆,就和这几十人的功劳分不开。在境界上,徐锡麟比谢震更高一层,对于王金发来说,谢震只是益友,徐锡麟则是良师。1979年版的《辞海》上,关于徐锡麟的词条是这么撰写的:

  徐锡麟(18731907)近代民主革命烈士。字伯荪,浙江山(今绍兴)人。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游历日本。次年在上海参加光复会。1905年在绍兴办大通学堂。倡体育,讲武事,以积蓄革命力量。次年,为在清政府内进行革命活动,捐资为道员,赴安徽试用,任巡警处办兼巡警学堂监督。1907年与秋瑾准备在皖浙两省同时起义。7月6在安庆杀清巡抚恩铭,印发《光复军告示》,率巡警学堂学生攻占军械局。起义失败,被捕后英勇就义。

  《辞海》上的人物词条一向言简意赅。当我们对徐锡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以后,再进一步的描述便容易得多。1905年初,徐锡麟在上海有一个阔亲戚叫许仲卿,此人也是光复会会员,捐了5000大洋给徐锡麟。许家在上海南京路这一黄金地段上,无意中置了10亩地皮,上海市区迅速发展,地价飞升,他们家顿时成了巨富。徐锡麟以绍兴各学校兵式体需用为理由,用这笔钱在上海购买了后膛九响50支,子弹2万粒,经绍兴知府熊起蟠批准,领了公文护照,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经杭州,过钱塘江运回绍兴。这批支弹药是革命的本钱,有了本钱,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王金发积极参与了创办大通学堂的工作。徐锡麟是创始人,王金发既协助创办,同时也是第一期学员。大通学堂的全名,是“大通师范学堂”师范两个字带有明显的掩护色彩,因为这样可以麻痹清廷的耳目。在课目设置上,特设“体专修科”公开招收各府各县的俊民入学。在第一批学员中,嵊县那二十几人成为骨干,王金发因为会击,又当学生,又当教师。大通学堂在同盟会成立的第二个月,在绍兴古贡院豫仓正式开学,它很快成为培养革命人才的摇篮,成为联络会的秘密基地,为浙江安徽两省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质量的反清志士。那时候的学制,不像现在以学年计算,而是一期接着一期短训速成班的形式。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大通学堂办得轰轰烈烈之际,王金发又追随徐锡麟去日本学习军事。

  辛亥革命前,既是一个最黑暗的时代,同时也是浪漫主义大放异彩的年代。在这一代反清义士身上,充着革命的浪漫主义精神。徐锡麟创办了大通学堂以后,光复会的领袖们很快又产生了一个新的念头,这就是通过捐官,出国去日本学军事。所谓捐官,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花钱买个官当当。于是徐锡麟的那位阔亲戚许仲卿,又一次为革命作了巨大贡献,他在捐了5000大洋买后,又拿出4。5万大洋,供徐锡麟等买官出国。有钱能使鬼推磨,清朝廷糊涂,日本人也糊涂。徐锡麟捐的官是道台,相当于今的厅级待遇,陶成章低一级,捐官知县,是处一级,王金发更低,是都司衔,算是科级干部。徐锡麟和陶成章填了步兵科,王金发则是填的体科,大约是钱花少了,级别太低的关系。

  花钱捐官听起来总有些骇人听闻。通常情况下,见到这个词,首先想到的就是腐败。类似的故事,在晚清谴责小说中常常可以见到,前不久,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还报道过山西某县长卖官一事,有人买,才会有人卖,反过来,有人卖,自然也会有人买。王金发等当时的捐官,究竟怎么回事,现在已经不清楚。不过他们的行为,多少也能让我们明白另外一些事,花钱捐官,不一定都是坏事。关键牵涉到了一个根本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当官,动机是什么。

  捐一个知府要多少银子,这个资料或许可以查到。《扬子晚报》今年3月17“收藏沙龙”这一版上,曾刊登了大书法家伊秉绶的“捐官执照”大约是旧的关系,加上制版时又缩小了,从照片上看,只能看到题头的“户部执照”四个大字。好在配有文字引文,其内容如下:

  户部为请

  旨事据新授广东知府伊秉绶遵例捐银叁佰玖拾两,准予加叁级。所捐银两于嘉庆肆年贰月贰拾付库收讫,相应发给执照,以杜假冒。

  300多两银子可以加三级,扣除了手续费,差不多100两银子一级。我一向很喜欢伊秉绶的字,他的隶书刚直不阿,写匾,写对联,都十分耐看。看到了这个捐官执照以后,最初的感觉,是伊秉绶有些对不住我,他怎么可以这样做人。转念一想,他不当官,说不定就写不出这么好的字来。并不是什么人都善于走进考场,手里真有钱,花银子混个功名,和发愤读死书参加科举,也没什么本质的不同。还是那句话,手段有时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目的和结果。做了官不贪赃枉法,就是好官,做了官,能写一手好字,仍然是好的书法家。这就好比王金发等人,为革命而捐官,没什么不光彩的。

  毫无疑问,捐官去日本的王金发,在这一年认识了鲁迅。范爱农对鲁迅最初的印象是反感,王金发会怎么想,不得而知。他是个莽男子,也许根本就没注意到鲁迅不住地摇头。到了日本以后,王金发立即进入大森体育学校。关于王金发在日本的经历,几乎所有的文章都谈到,但是失之笼统。谢震《王季高君行述》上写着:

  金发入大森体育学校,乃至试验成绩,竟以第一人高标毕业,谈者皆荣之,以大森体育会学员甚夥,非可以侥幸成名也。

  至于王金发是不是真的第一,现在恐怕很难找到第一手资料,反正所有的文章上,目前都是这么写的。认真想一想,王金发得第一也没什么了不起。当时的体育和今天并不一样,据考证“体育”一词也是从日本引起的,再往前追究,这词最早出现在法国卢梭的《爱弥儿》一书上,意思是身体的教育,身体的教育形成了“体”这一练身体系,1868年,日本从欧洲引进了体,10年以后,一个叫做藤镇三的人正式使用了“体育”这两个字。那时候反正没有版权,何况日本人的文字,本来就是从中国偷去的,留学生毫不客气地把“体育”的称呼带回国。1902年前“体育”这个专用词开始出现在中国的报刊上。那时候的体育,与我们今天在运动会上所见到的大相径庭,概括地说,就是骑马击,列队出

  在当时的年代,中国留学生能够在国外取得优异成绩,有很多现成的例子。中国人并不是真的笨,我们所以常常不如别人,不是天生不行,而是后天的功夫不够。很多人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里,默默无闻庸庸碌碌,一旦出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里,学习条件也未必见得好,反而大放异彩。譬如同样是去日本学军事的蒋百里先生,出国前,他是个体态清癯弱不风的文化人,可就是他,在1905年毕业时,却获得了步兵科第一名。根据日本军部规定,士官榜首由天皇赐刀,这是日本人极以为荣的事,多年来,非日本学生莫属,可是蒋百里硬是靠自己的努力获得这一殊荣。王金发荣获大森体育学校第一名,得到什么嘉奖不得而知。究竟还能不能找到这所学校,恐怕也让人怀疑,大森体育学校自然不能和堂堂的士官学校相比,再好也只能算中等专业学校,因为从学制看,王金发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仍然是速成学校质。

  3

  王金发是在1906年夏秋之际回国的,虽然只有半年多时间,然而好歹也算是学成归国了。我怀疑他的日本话可能还不太会讲。徐锡麟早在1903年就去过日本,这次率王金发等再赴日本,其目的也不在好好读书,而王金发早就被证明不是读书种子。那时候的留学,也实在太方便了一些,作为辛勤的职业革命家,徐锡麟不仅奔走在浙江上海安徽一带,甚至频繁来往于中国和日本之间。此次率领众弟子到日本,徐锡麟待了还不到半年,就又回到中国。章太炎因为《苏报》案,被判了三年徒刑,关在上海租界洋人的监狱里,到这一年的六月刑出狱,在出狱前,徐锡麟曾去监狱看过他,这说明六月以前,徐锡麟便已回国。王金发回国的确切时间,当然是暑假以后,很多书上都说在7月到8月之间。

  王金发归国以后,正式担任大通学堂的体教员,也就是说当体育老师。在本世纪初,体和体育是两个经常混淆的词,直到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新学制,正式使用“体育”这个词,学校的“体”才一律改为“体育”课。前面已经说过,由徐锡麟一手创办的大通学堂,已经成为培养反清志士的基地,而作为体育教师的王金发,其实就是军事教官。科举制度废除了,新式的学校像雨后笋一般涌现,而学校的新和旧,和有无体课大有关系。自从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年老的慈禧太后,对一切和新沾边的事物都带有恐惧。如果清政府能想到体课潜在的危害,肯定会止开设这门课。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甚至鲁迅这样的文人,也经常穿着白色的柔道服装,拼搏和摔打在日本的柔道馆里。由于20世纪初,是中国最虚弱的年代,因此强国梦几乎激励着每一位有识之士。体课和强国梦名正言顺地联系在一起。说起来都让人不敢相信,国家越是弱,民心越是强,在这时期最流行的竟然是军国民教育。不仅民间在做强国之梦,甚至朝廷也不切实际地陷入幻想中。

  1906年4月,清政府钦定的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实、尚武”其中尚武精神是军国民教育的核心。它给了体课大为发展的好机会。尚武就是全民皆兵,学校拥有真实弹已不属于非法,骑马,击,健强体魄,成了重要话题。世界之力在于武力的思想,已渗透到了民间,不妨重温一首当时的儿歌:

  二十世纪地行星,煌煌童子军。

  小锣小鼓号,黄龙飞舞小旗旌。

  哥哥华盛顿,弟弟拿破仑。

  心肝虽小血白热,头颅虽小胆不惊,

  进行进行!小人小马武装神!

  二十世纪天演界,不竞争,安能存。

  脚踢五大洲,气东西球。

  将军飞将军,谁云孺子不知兵?

  爱吾国兮如亲,吾爱群兮如身,

  万岁万万岁,伟哉吾军人!

  这是流行于1905年的儿歌。在这样昂扬的歌声中,我们不难想象当时的一名体教员,是多么的威风和神气。儿歌是孩子们唱的,流行于当时青年口头的却是《中国男儿》,开头就铿锵有力:

  中国男儿,中国男儿,要将只手撑天空。

  睡狮千年,睡狮千年,一夫振臂万夫雄。

  煞尾却是:

  古今多少奇丈夫,碎首黄尘,燕然勤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世出英雄,时穷节乃现。这一年,王金发24岁,风华正茂,意气昂扬。新学势不可挡,清政府做梦也不会想到,正在兴起的一切带有“新”字样的事物,都在悄悄扮演掘墓人的角色。新军,民团,学生,这些和多少有些联系的组织,在后来的辛亥革命中,都起着不可埋没的作用。我曾见到过一张摄于1906年日本的照片,照片上方写着“徐伯荪马××陈伯平君回国留别纪念,丙午秋摄于早稻田”这张照片足以证明我前面引用的材料有疏漏,因为照片上还有王金发,这张照片可以确证他当时还在日本,也就是说,王金发回国的期,还可以往后推迟几个月,而徐锡麟既然6月份已经回国,说明在秋天,他又一次去了日本,不过这次的时间更短,在这一年的12月份,徐锡麟便赴皖就任陆军小学堂会办。

  这张照片恐怕是现在所能见到的王金发的第一张照片,因为在日本拍摄,又都是革命人,自然是剪了辫子。大多数人都是日本式的短头发,唯有王金发剃了锃亮的光头。在清朝,剪辫子几乎和准备掉脑袋是同义词,因为有了留学生这块招牌,清政府对剪辫子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当时剪辫子的压力主要来自民间,朝廷放过了,老百姓心里却有疙瘩。根据二百多年来形成的习惯,男人的一长辫子是命子,如果没有了辫子,那罪名往小里说,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因为民间捉住夫,第一个惩罚就是立刻剪去他的辫子。往大里说,便是里通外国,便是汉。因此留学生回国,首先要做的,是在上海买一条假辫子。

  我想象王金发的性格,大约是懒得去戴什么假辫子,围观就围观吧,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就让他们说个够。大通学堂是王金发的母校,虽然建校只有一年多,由于它的办校宗旨在于培养革命人才,这个学校的气氛显然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大名鼎鼎的女侠秋瑾因母丧从上海回故乡绍兴一游。不久,大通学堂便公举她主持校务,请帖由王金发亲自送去。我怀疑这是事先策划好的,因为在这之前,王金发曾替徐锡麟送一封密信去过上海,很多文章都认为这次送信是王金发和秋瑾认识的开始。密信的内容已不得而知,根据推想,徐锡麟是要她主持大通学堂。

  在上海的初次见面,秋瑾显然给王金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当时,秋瑾因为试验炸药,不慎爆炸伤手,正匿居在挚友吴兰石家中。革命友谊重如泰山,尽管是初次见面,秋瑾盛情款待了王金发,酒过三巡,秋瑾离席倭刀而舞,害得并不擅长舞文墨的王金发诗情大发,为此还留下了纪事诗,其中有两句常被人引用:

  莫道丈夫尽豪侠,

  英雄还让女儿占。

  女侠秋瑾在王金发的革命生涯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王金发追随徐锡麟参加革命,徐锡麟是他的恩师,如果说王金发在精神上还有一位老师的话,这就是秋瑾。秋瑾主持大通学堂,她和王金发有着双重的领导关系,既是校长和教员,又是“革命人”的上下级。1907年5月,秋瑾在绍兴的和畅堂故居,召集浙东会骨干密谋创组“光复军”推举在皖的徐锡麟为“首领”秋瑾自任“协领”首领和协领相当于正副司令。以“光复汉族大振国权”八个字为编制代号,下辖八个军,王金发被任命为分统,其头衔相当于一个军长。光复军有三四万之众,其中仅嵊县一地就有近万人。

  光复军原定在7月6这一天,在浙江安徽两省同时起义。不料浙江的武义和金华等地密,人死难,牵涉到大通学堂,起义的日子不得不推迟到7月19,即历六月初十。到了7月6这一天,徐锡麟在安庆刺巡抚恩铭起义失败,以身殉难,又一次牵涉到大通学堂。霎时间,白色恐怖笼罩,各种传闻谣言,扰得人心惶惶。7月2,王金发按照事先的约定,从嵊县来到绍兴,秋瑾知事已不可为,对他说“风声不好”让他速离绍兴。《王季高君行述》这样写着:

  绍兴郡守贵福,以浙省兵来围捕大通,又分一支袭嵊公局,盖恐金发或在此也。时金发适在校,谋抵敌,秋侠以已系女人,毫无证据,即被捕也无妨,而催金发速行,与竺等为后图。金发不从,促之再四,声俱厉,金发不得已,逾墙远遁。

  这是一个颇具戏剧的场面,不过“逾墙而遁”可能不确。因为事实是,清兵在第二天,才开始对大通学堂围攻,当时的情况虽然紧急,王金发完全有足够的时间,从学校的大门走出去。在后来的围攻中,一些学生仅仅为了等逃亡费,没来得及走,结果壮烈殉难。显然,大通学堂的师生,对当时的时局还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并且为这种幻想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好在王金发已经逃之夭夭了。他走了以后的次,也就是7月13下午,秋瑾不幸被捕,从容带缧绁去,见了绍兴郡守贵福,只留下七个字的口供“秋风秋雨愁煞人”于7月15凌晨英勇就义。

  4

  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梁启超仓皇逃命,有人劝谭嗣同赶快走,谭嗣同平静地说:“世界上凡变法,都要死人,中国还没死过,就从我开始。”戊戌只是变法,死了以谭嗣同为代表的六君子。王金发他们这一代人进行的是革命,死的人自然应该更多,更悲壮,更可歌可泣。从1907年徐锡麟刺杀恩铭起义失败,一直到辛亥革命成功,革命人就没有停止过牺牲和暴动。清王朝已经寿终正寝,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清王朝并不会自己退出历史舞台。继徐锡麟秋瑾取义成仁不久,1907年9月,同盟会员王和顺等在钦州廉州防城三地起义。12月,同盟会员黄明堂等率部在镇南关起义,孙中山和黄兴等亲临前线督战发炮。到了次年的3月,黄兴率领由华侨组成的“中华国民军南路军”再次发动钦州廉州起义。4月,黄明堂王和顺又发动云南河口起义。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驾崩,混入新军的光复会员熊成基在安庆率马营和炮营起义,这是新军起义的开端。

  1911年4月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事后殓收烈士遗骸,共72具,因此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后来陆续查明还有14名烈士,也就是说,实际烈士应是86名。没有一代人的血牺牲,就不可能推翻清朝王朝。重温这一段的光辉历史,不妨重读一下鲁迅小说《药》,小说写一个父亲为了给儿子治痨病,让他吃人血馒头。这人血,是一个叫夏瑜的革命者的鲜血。夏瑜虽是男的,但显然是在影秋瑾,因为夏和秋,瑜和瑾,都沾得上边。我们习惯于把革命者的血牺牲,看做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残暴,所以我们习惯于在事后讴歌先烈,控诉统治阶级,却轻易放过了人民群众的麻木。其实革命者抛头颅洒热血,愚昧的人民群众吃人血馒头,这常常是最残酷的事实,而我们自己很可能就是那些吃人血馒头的人。

  秋瑾英勇就义,王金发成了清廷通缉的逃犯。徐锡麟被凌迟处死,秋瑾是怎么死的,也许是砍了脑袋,只记得她提出过要求,自己死了,不得剥她的衣服,由此可见,女人被杀,不好还有掉脑袋之外的另一番羞辱。现在已经没办法查出来,王金发在什么时候知道秋瑾被杀的消息。他或许想到过要救秋瑾出来,劫狱或者劫法场,但是事情发展之快,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当时没有电视,他自然也是看不到报纸的,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事情越来越严重,形势越来越不利。他不得不仓皇逃命,躲一天是一天。《王季高君行述》上说:

  棘荆遍地,亲友闭门,昼伏夜行,逾溪陡岭,囊金已尽,本境未离,漂母不逢,浣女无迹。芦中人其真穷矣!相从者有何策哉!乃择向之与秋案有关,及目金发为匪屡去禀官吏之绅富家,强行索借…

  鲁迅说王金发出身于绿林大学的说法,曾被许多文章广泛引用。所谓绿林大学,是当强盗的客气说法。毫无疑问,亡命之中的王金发,成了不折不扣的强盗头子。嵊县是越剧的发源地,听过越剧的人,一定有委婉动听女人气十足的印象。有一点让人想不明白,能够出此软绵绵曲调的嵊县,却同样是强盗的发源地。在浙东一带,民风属嵊县最为强悍,嵊县强盗作为商标,与绍兴的黄酒杭州的张小泉剪刀一样著名。不妨解释一下“嵊”这个字的确切含义“嵊”由“山”和“乘”组成,古时候“一车四马”称之为乘,因此就有“四”的意思,嵊表示四面有山,意味着杀人越货之后,往什么方向逃跑,都可以逃之夭夭,躲在山深不知处。自从明亡于清以后,几百年来,嵊县的强盗就没有真正地绝迹过,王金发武功高强,一身是胆,落草为寇,占山为王,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难事。他曾经是乌带的头目,再干土匪,大有重旧业的意思。不过,盗亦有道,做强盗的并不意味着一定做坏事。据史料记载,王金发之为匪,从不扰民。这里的“民”自然是指穷人。

  《王季高君行述》中说,王金发向富户强借财物,往往以四分之一散发贫民,四分之一自己用,剩下的接济人机关。由此可见,做了强盗的王金发,仍然和革命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徐锡麟和秋瑾主持的皖浙起义失败,清政府缇骑四出,到处捉拿革命人,不但没有吓坏了王金发,反而成全他过了一把梁山好汉式的英雄瘾,当了一回中国的罗宾汉。尽管王金发只做了半年的强盗,他在浙东留下的传说,已经数不胜数。再也没有比强盗的传说,更能深入民心。譬如说在途中遇到了“饥饿垂毙者”王金发把身上仅有的600文钱,统统掏出来给了他,自己却和同伙整整饿了一天,这600文钱是抢来的衣服卖的钱。又譬如某乡有一位节妇,被村中恶霸嫁,此事让王金发听说了,他怒眦裂,率领手下在途中拦截,痛鞭恶霸,然后送节妇归家。

  王金发的名声,正是因为他做了半年的强盗,才大增特增。民间老百姓难免一种小孩子心理,小孩子最喜欢玩的游戏是“官兵捉强盗”有时候成年人对强盗的传说,要比对革命更有兴趣。如要说王金发追随徐锡麟去日本,只是他辉煌的传奇生涯开始,那么他一度为匪,占山为王,则是他的传奇乐章的深入。在这之前,他根据徐锡麟的安排去做,后来又听从女侠秋瑾的指挥。徐锡麟和秋瑾殉难了,王金发顿时失去了革命的方向。白色恐怖趋严重,革命陷入了短暂的低时期,和人的联络中断了,作为清政府到处缉拿的重点对象,王金发屡屡陷于十分狼狈的境地。当土匪自然有充分自由的一面,但同时也有非常艰难的一面。并不是所有的穷人都会站在“匪”一边,恰恰相反,除了特别了解王金发的人之外,大多数穷人很可能会去向官府告密。事实上,王金发不止一次陷入困境,为了逃命,他不得不率部逃入深山。秋去冬来,天寒地冻,加上官府的追捕更加严了,王金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正当王金发走投无路之际,远在日本东京的孙中山,发出了指示:“秋瑾虽已捐躯,火种依然存在,毋忘我浙东受难同志。”1908年,革命人浙江的另一位领导人陈其美,从日本风尘仆仆回国,为了重点浙江反清的革命烽火,再聚光复会旧人,陈其美多次派人密赴嵊县。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叫做杨侠卿的同盟会员终于找到了王金发。于是王金发再次和革命人取得了联系,身去了上海。手下人如何安排,史料上没有留下记载。王金发是大孝子,临行,没忘了带上自己的老母,还有他第二个老婆沈雄卿。

  5

  现在,不打岔说一说陈其美,又很难继续往下叙述。陈其美是蒋介石的恩师,没有他,就没有后来的蒋介石。陈其美介绍蒋介石参加了同盟会,在辛亥革命起义中,蒋介石和王金发,是陈其美手下冲锋陷阵的两员得力大将,因为陈其美的关系,蒋介石终于获得了紧随孙中山左右的机遇,这机遇使得他得到了孙中山的重用,青云直上,最后成为国民中的第一号人物。国民中著名的“二陈”即陈果夫和陈立夫,是陈其美的侄子,这“二陈”在后来一再被蒋介石重用,显然和蒋的报恩思想有关。1916年,陈其美在上海被袁世凯派人刺杀身亡以后,蒋介石曾将其尸首搬到自己家里入棺成殓。当时孙中山也在上海,亲临现场吊视遗体,抚尸大恸。由此可见陈其美和蒋介石,陈其美和孙中山的关系,非同一般。

  浙江籍革命中,由于徐锡麟和秋瑾已经殉难,老资格的革命人中,应该是章太炎、蔡元培、陶成章和陈其美四大将,前三人都是光复会员,是光复会的创始人之一,然而其中章太炎和蔡元培文人气太重,是文化名人,不擅搞暴力革命,陶成章不一样,他是光复军的领导人,有一个咄咄人的绰号叫“焕强盗”陈其美似乎没有参加过光复会,他直接参加了同盟会,从资历来说,陈其美要比这三位低一些,然而其功劳,却在三位之上。陈其美是革命后的第一任上海都督,在光复上海,光复杭州,组织江浙联军攻打南京等历史事件中,有着不可磨灭的特殊贡献。孙中山曾说过:“陈君为吾健者,第一次革命,于沪上握东南之锁钥,其功最大。”

  相反,蔡元培章太炎以及陶成章,在光复之役中,其功劳和冲锋陷阵的陈其美相比,要逊得多。陶成章于辛亥革命起义的三个月以后,也就是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不到半个月之际,被刺于上海广慈医院。1991年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陈英士纪年》,在这一年的1月14一栏,仍然明确无误地写着:“凌晨二时,指使蒋介石派人于广慈医院暗杀光复会领袖陶成章。”后面还引用了当时报刊上的一些文章,确定陈其美是杀陶成章的主谋。陈其美是否真的指使蒋介石刺杀了陶成章,这一直是个扯不清的案子。有个化名叫岑梦楼的,写了本小册子《王金发》,在王金发死后不久印行,据说发行了几万册,当时可算是了不得的畅销书了。在这本编造痕迹很强的小书中,王金发被说成是刺杀陶成章的凶手。这种说法一度很流行,即陈其美指使蒋介石,蒋介石又安排了王金发。

  对于这一历史事件,我觉得鲁迅的看法可能最接近正确,鲁迅与王金发和陶成章都认识,和陶的关系要更深一些。陶成章被刺大殓时,身穿黑呢大衣,拍了照片,有人将这照片寄给在绍兴的鲁迅,鲁迅看了照片,还了泪。鲁迅的弟弟周建人曾问过鲁迅,会不会真像小册子上所说的那样,是王金发杀了陶成章,鲁迅很生气地说:“造话!”“造话”是绍兴土语,意思是瞎说和编故事。人们所以会对历史有兴趣,有时候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文字和口头传的历史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瞎说和编故事。尽管鲁迅先生和蒋介石也是同乡,但是作为章太炎的弟子,鲁迅对蒋介石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印象。鲁迅骨子里是文人气,他不喜欢蒋介石身上的人作风,有趣的是,鲁迅明明知道陶成章的死和蒋介石王金发无关,但是偏偏不写文章辩诬。周建人说鲁迅在南京和上海两地,曾专门对陶成章之死作过调查,结果他带些赌气地说:“蒋昧了良心,宁可错杀九十九,冤杀了千千万万好人。现在让他戴着皇冠背黑锅,活该!”此时,蒋介石已经得到天下,鲁迅觉得自己根本犯不着替他说话。

  也难怪王金发会有刺杀陶成章的恶名。好事不出门,恶名传千里。1908年春天,王金发到了上海,很快就成了搞暗杀的职业高手。他本来就是绿林好汉,陈其美誉他为“聂政”一样的英雄,搞暗杀正合他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脾气。在初到上海的一段日子里,王金发被人津津乐道的事,是毁家纾难,1908年的夏天,王金发偷偷潜回嵊县老家,将家产统统变卖了,然后将所得银两,全部捐给了同盟会,至此,王金发成了彻底的无产阶级。谢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曾说其母“售田得资,以供季高赴日本及雄卿在上海进学之学费”显然不确,因为王金发根本就没有去日本。很可能是王金发向母亲隐瞒了这笔钱的正式用途,事实上,陈其美和王金发等,正是利用这笔钱,在上海接盘了天保客栈。有了天保客栈,便有了一个联络各地会志士的机关。

  王金发成了天保客栈的老板。上海有租界作掩护,清政府拿革命常常无可奈何。1908年冬天“两浙各府属代表”聚集上海,筹议举事计划,会还没开,就有人向官方密报,于是天保客栈被抄,一位叫张恭的同志被捕。经查,出卖这一情报的是刘师培。刘师培早年同情革命,颇负才名,也算是老资格的同盟会员,天保客栈被抄,张恭被捕,江浙武装计划就此夭折。陈其美召集人商议,说报此仇,非有“聂政”不可。于是王金发“慷慨自任”带着便去找刘师培算账。许多书中都记载了这一幕,王金发拎着,找到了刘师培,二话不说,就要扣动扳机。刘师培吓得跪地求饶,发誓将以自己的性命,确保被捉同志张恭的生命安全。事后,刘师培果然到端方那里苦苦哀求,求端方万万不能杀了张恭。

  这样的故事今天说起来,多少带有一些滑稽色彩。刘师培在学术上颇有成就,家传文字训诂之学,宗古文经学,擅长以字音推求字义,以今言通古语,并用比较通俗的文字,编定经学和文学等教科书。他的文学论文,也常有独到见解,对中古文学史颇有研究,撰著很多,辑有《刘申叔先生遗书》,共74种。以学术地位而言,刘师培在近代学界,可以列入大师级,但为人,却是小事清楚,大事糊涂,一生中有两件大事永远为人所不齿。一是当了同盟会的叛徒,出卖同志。一是后来袁世凯称帝,刘师培名列筹安会六君子之一,再次成为国人眼里的小丑。

  由于王金发对刘师培的恐吓,张恭的性命终于无虞。刘师培无脸面在上海住下去,逃之夭夭,他子何震的表弟汪公权不知后怕,继续在上海滩鬼混“花天酒地,吐漱生云”并打算进一步出卖革命人“某汪自院出,金发邀之于途,拔击毙之,从容而去”从1908年到上海,直到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王金发在这期间,一直是陈其美手下的重要大将。他的身份,颇有些像锄团长,或者是暗杀队长,惩治叛徒,暗杀细,经他手送命的坏分子,可以开出长长的一串名单。在这个名单中,有专与革命作对的青帮头子,有没革命人募款的香港某公司经理,有与侦探差不多的石某。王金发的活动范围,并不局限于上海一地,他出入于浙西和皖南,曾到香港学习制作炸弹,而且还去过南洋的新加坡。

  暗杀活动,在清朝末年曾成为革命人的重要手段。自徐锡麟暗杀恩铭以后,革命人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暗杀。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1910年汪卫慷慨赴北京“引刀成一快,莫负少年头”刺杀摄政王载沣。当时的宣统皇帝还是个孩子,刺杀摄政王等于刺杀当今皇上。和汪卫的壮举相比,王金发的暗杀要逊得多,可是也实际得多。在辛亥革命到来的前几年,王金发是一个富于传奇的实干家,是侠客,是义士,是革命的打手。在公理不申、黑白颠倒的社会里,暗杀会使敌人受到震慑,使胆小鬼闻风丧胆。暗杀能解一时之气,逞一时之勇,但是不可能解决最后的问题。暗杀虽然很刺,很有英雄气概,有时候却会使问题走向反面。事实上,暗杀的手段一旦被滥用,就会表现为不分青红皂白。

  在王金发诸多的暗杀中,譬如被许多人称道的“杀胡道南”就有些莫名其妙。胡道南被杀的理由,是因为曾联名向绍兴知府贵福告密,导致了秋瑾女侠的被捕和被害。这说法显然有些牵强,把秋瑾蒙难这么大的事,推在一个地方的乡绅身上,那是不负责任的小说家的想法。以王金发之身手,杀一名毫无防备的乡绅,实在易如反掌。胡道南在完全不明白的情况下,被革命人在大街上击毙。胡当时是清查公款公产董事,他以前办过府学堂,办过劝学所和烟分所,为人心平气和,且品端学粹,蔡元培后来写过《胡道南传》,专门为胡辩冤。事实证明,暗杀有时候也会草菅人命。不过,杀错就杀错了,干革命,真杀错几个,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杀错了,还不许辩诬,就有些惨了。王金发死了以后,革命人写文章纪念他,陈去病称其为“莽男儿”一个“莽”字,十分传神。王金发一生中,大多数的时候,是在扮演拼命三郎的角色。王金发身上的戏剧,就在这可爱的“莽”字上面。

  王金发似乎还没到杀人如麻的地步。不管王金发有多莽撞,光复会领袖陶成章的被刺,肯定和他无关。王金发是个讲义气的人,和陶成章情同手足,下不了那个毒手。事实上,陶成章之死,不仅和王金发无关,而且和陈其美蒋介石也无关。辛亥革命刚刚成功,革命人就是想自相残杀也来不及。文字记载的东西,不一定都靠得住,查找旧档案,阅读民国时期的旧报纸,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误会,我们往往会忽略掉一个最简单的事实,这就是当时有大量的报纸,是袁世凯的御用文人办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御用文人更不要脸的。在有关王金发的大量文章中,诬蔑的文字要远远地超过赞扬的文字。因此,说陶成章死于王金发之手,显然是无中生有。

  第三章

  1

  出生入死对王金发来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谢震在《王季高君行述》中谈到他辛亥革命前的经历时,曾不无感慨地说:

  黄花岗之役,不与其事,亦云幸矣,然今则转为之可惜矣!

  1911年的黄花岗起义,王金发曾跟随陈其美如约前往。查史料,从上海经香港转广州的,还有宋教仁等人。由于联络不便,配合不当,起义军奋战一夜,便惨遭失败。陈其美率领的这些人,根本就没来得及参加起义。以王金发之莽撞,加上他视死如归的血,若是参加了,必定也是七十二烈士之一,此所以“不与其事,亦云幸矣”王金发最后死于非命,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此所以“今则转为之可惜矣”

  广州黄花岗起义,是革命人在辛亥前夕发动的规模最大、牺牲最重的暴动。此次起义体现了革命人的英勇,同时也确证了在中国的边远地区发动推翻封建社会的革命,很难奏效的事实。早在一年前的日本,革命人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此时孙中山远在北美,黄兴远在南洋,同盟会的东京本部,因为没有孙黄二人的坐镇,人心有些涣散,形势也趋于低。在一次不是太重要的聚会上,宋教仁提出了革命的上中下三策,下策是继续在边远地区进行,中策在长江域进行,上策在首都和北方进行。大家经过一番讨论,认为“下策太不济事,上策太不容易”于是折中取中策。

  人们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次在日本小石区聚会的重要。由于在清政府控制比较薄弱的边远地区,发动政变要容易得多,在过去的若干年中,革命人已经在这些地区发动了无数次暴动,规模空前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仍然是遵循这种惯性。日本的这次聚会,事实上无意中作出一个新的决定,这就是将革命的重点,转向长江域。也许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这个转变,会急速加快中国革命的进程。革命人酝酿组织了中部同盟会,机关就设在上海租界,这意味着革命的指挥所,也从遥远的不便指挥的日本迁往上海。革命人计划在沿江城市同时发动起义,上至武汉,下到上海,形成星火燎原之势。1911年10月10,由于密武汉革命人被迫提前起义,结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两三天内先后攻占了武汉三镇。

  武昌起义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此时离黄花岗起义失败还不到半年,革命人尚未从惨败的阴影中走出来。辛亥革命是一个意外的早产儿,当武昌起义的第一打响的时候,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孙中山和黄兴都不在国内,起义异常地顺利,一夕之间,革命人迅速地控制了形势,由于太意外,竟然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境地。几位参与发动起义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威望不足以担任都督,推来推去,于是把革命的成果拱手相让,送给了新军协领黎元洪。时隔八十多年,重温辛亥革命,有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地方。其中最让人耿耿于怀的,就是革命人总是把胜利当做礼物送人。想当初,黎元洪是从底下被硬拉出来,授予都督的头衔。这个后来被人们讥为黎菩萨的胖子,糊里糊涂地就成了中华民国的开国元勋。

  王金发对于发生在武昌的起义,所知甚少。革命人奔走相告,然而受当时通讯的限制,真实的消息很难传递。在上海的报纸,只要是革命人控制的,每都频发捷报。捷报掩盖不了武汉三镇告急的事实,革命人明白,要想巩固武汉的成果,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各地的起义响应。于是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上海、山西、陕西、重庆、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纷纷起兵讨虏,一个多月以后,有首义之功的武汉三镇之一汉虽然失守,但是各地义军捷报频传,大清的末日真的就到了。1911年11月3,在陈其美的领导下,上海、杭州、苏州三地几乎同时发难,尽管有些曲折,至5,这三地已全部光复,成为革命人的囊中之物。

  王金发在光复杭州的战役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陈英士纪年》11月3这一栏上写着:

  委派蒋介石、王金发、张伯歧等率领敢死队100余人抵达杭州,参加浙江起义。

  《王季高君行述》上也说:

  孑黎亦由申来杭。遂决定于9月15夜三时,笕桥、凤凰山两处军兵,肃队入城。张伯歧、蒋介石率敢死队攻抚署,孑黎率所部攻军装局,一鼓作气,马到成功。

  这里的九月十五历,也就是历的11月5。关于杭州光复,当年11月9的《民立报》,以“浙江敢死队之壮观”为题,作了生动的报道:

  浙江革命军之编制,皆以敢死队为先锋,然后继之以各标新军。敢死队之编制共分五队,以蒋介石为指挥官…第四队由王金发为队长,攻击军装局。其实为天然之形胜,守易而难攻。自攻击点起,以至军装局头门,约有三千米之远,巷道深奥,门栅重叠,城池坚固,守备严重,防御绵密,乃为各官局之首。凡察杭垣阵地者,无不以此为最险、最难之区,乃敢死队竟自起点以至军装局头门,直前冲锋,势如霹雳。惟入头门为贼军偷刺队员周尧吉君一员,而军装局遂入吾手矣。

  从这篇报道可以看出,杭州之光复,有惊无险。对于骁勇善战的王金发来说,这样的冒险根本算不了什么。杭州光复以后,各界在咨议局开会,立宪派名汤寿潜自沪抵杭。虽然王金发极力反对,但大多数人都赞成汤寿潜为光复之后的第一任浙江都督。王金发曾十分愤怒地说:“予等拼性命,炸军库,而汤某坐火车来,为现成都督,奈何坐视不管?”辛亥革命的戏剧就在这里,革命人出生入死,好不容易得了天下,其结局都是拱手相让。继黎元洪当了都督之后,汤寿潜又成了浙江都督,而江苏巡抚程德全也摇身一变,成了光复以后的首任江苏都督。辛亥革命一开始便表现了它的不彻底。革命犯了一系列错误,他们只想到要把清朝政府推翻,推翻了以后怎么办这个更重要的问题,却从来没有认真想过。

  辛亥革命的真正受益者,是窃国大盗袁世凯。如果不是辛亥革命,袁世凯注定要老死在他的老家。我曾见过一张充田园风味的老照片,被清政府打入冷宫的袁世凯,穿着一身蓑衣,蹲在一条小木船上钓鱼,仿佛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农,让我难忘的是他那双并不安分的眼睛。清朝统治者显然意识到,野心的袁世凯对于大清的江山,有比革命人更潜在的危险。事实也是如此,已被解职遣回老家,而且打算永不叙用的袁世凯,在辛亥革命爆发的第五天,便被清政府任命为湖广总督。袁以“足疾”尚未大愈,既不坚辞,也不请求赏假,借故拖延。老巨猾的袁世凯,此时公然挟革命以自重,明目张胆地要价,谁都知道重用袁世凯是饮鸩止渴,但是走投无路的清廷,到了这节骨眼上,也只好闭着眼睛喝下这杯毒酒。1911年10月27,也就是武昌起义后的第18天,袁世凯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节制湖北水陆各军。于是,袁世凯走马上任,非常娴熟地玩他的两面手腕,先给革命人一个下马威,让革命人知道他的厉害,然后继续向清政府要挟。在他上任的一个月之后,袁世凯率兵攻占了武汉的汉

  和雄袁世凯相比,所有的革命人都像天真的小孩子,王金发反对汤寿潜当浙江都督,并不是他的觉悟比其他革命人高,而是他有一种最朴素的农民思想,这就是凭什么要轻易地把自己应得的东西让给别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能那么雅致,那么从容不迫,那么文质彬彬。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革命有时候也需要一些小小的手段。袁世凯的厉害,就在于他让革命的正方和反方都奈何不了他。袁世凯攻下汉之后,完全可以一鼓作气,趁势拿下武汉三镇,但是他故意不打了,要和革命人谈判。军事上完全处于上风的袁世凯,要谈判,当然占尽便宜,革命人在汉口英租界开会,决议“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大总统”几个月以后,袁世凯果然成为了大总统。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大总统。在他之前,孙中山虽然当了一个多月的临时大总统,可是很快便被袁世凯所取代。

  革命人还真应该向袁世凯学几招。在江浙革命联军攻克南京的当天,同盟会领袖之一的章太炎提出的口号是“革命军起,革命消,天下为公,乃克有济”光复会誓言中也有“功成身退”的警句。所有这些政治高调,抬高了革命人的身份,也给革命人带来了许多无形的伤害。辛亥革命的成果,真正落到革命手中的微乎其微。很多并不革命的人摇身一变,从清朝政府的官吏变为民国的新官僚。继江苏巡抚程德全成为反正的江苏都督,广西巡抚沈秉坤,安徽巡抚朱家宝,福建的统制孙道仁,统统变戏法似的成为了省一级的大都督。好在陈其美和王金发都是明白事理的人,他们没有温文尔雅,趁捞到了都督的头衔,管他做得长久不长久,先当了都督再说。在辛亥革命的一系列反正运动中,再也没什么场景,比陈其美当都督,更充了戏剧,《辛亥革命七十周年》一书上有这样的记载:

  开会时,李平书先生先发言,跟着李英石、陈英士等几位依次讲话,场内很安静。但在推选都督时发生了争执。李平书和商团代表及起义军官,都推李英石当都督,说他军事学识渊博,指挥上海光复任重功高。同盟会方面的代表则推陈英士当都督。双方争执不下。黄郛脾气躁,第一个拿出手来威胁平书先生,说是陈英士首先进入制造局有第一功。在场的起义军官也都把手拔了出来,说陈英士进制造局后即被拘,后来是李英石指挥起义军和商团打下来的,彼此争论不休。刘福标原在会场内靠墙站着,这里突然高举一颗手榴弹,大呼:“都督非选陈英士不可,否则我手榴弹一扔,大家同归于尽!”

  2

  王金发当上绍兴都督,同样有趣。陈其美在上海选都督,那时候,王金发和蒋介石等皆在杭州。以此二人的脾气,若在上海,扮演宫角色的必是他们无疑。王金发完全可能拔出手榴弹来,做和刘福标同样的事。事实上,就算是在杭州,王金发也不是省油的灯。据说他也一度拔出了手,威胁大家预备推举的汤寿潜,由于陶成章的劝阻,才又把放了回去。王金发当时打出的一张反对汤寿潜出任浙江都督的王牌,就是“秋瑾被害,喧传汤寿潜曾赞一词”这里面难免有莫须有的意思,纯属是捣蛋,然而汤寿潜拿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也没办法,自己在众人的拥戴下,当了浙江光复后的第一任都督,总得分一杯羹给王金发。最初的位置是浙江都督府的实业部长,王金发坚辞不受,于是改派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

  辛亥革命最初的那几个月里,中国最大的奇观,就是一下子不知冒出来多少都督和民政长。城头变幻大王旗,改朝换代的机遇终于来了,人五人六地都跳了出来。仅以我比较熟悉的江苏而论,就有苏州府的江苏都督程德全,清江浦的都督蒋雁行,松江府的上海都督陈其美,镇江府和江宁府的都督林述庆,无锡军政府司令秦毓鎏,扬州府军政长徐宝山,太仓州军政长洪锡范,常州府军政司令何健,淮安府军政长卢鏊,徐州府民政长朝志正,海州民政长何锋钰,以及海门厅民政长梁孝熊。光复前,江苏共辖八府三州一厅,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里,各有其主,革命的成果被迫不及待地瓜分一空。

  浙江的情况我不太熟悉。反正王金发放弃了寄人篱下的实业部长一职,宁为首,不为牛后,选择了绍兴军政分府都督。出任绍兴都督,是王金发生涯中,继落草为寇当土匪、在上海滩当杀手之后的又一传奇。由于王金发当过强盗,许多人都知道他的莽撞,因为在他上任伊始,他便以强盗都督而闻名。王金发人还未到绍兴,民间已经纷纷传言,说王金发要回绍兴替秋瑾报仇。一时人心惶惶,那些和秋案有关的人士,知道革命人饶不了自己,要么逃之夭夭,要么变戏法似的,赶紧把自己也打扮成拥护革命的模样。在王金发到达绍兴之前,绍兴的旧官僚们,见风使舵,打着“咸与维新”的招牌,由曾在浙江巡抚衙门当“折奏师爷”的章介眉,串通绍兴的末代知府程赞清,临时拼凑成立了一个“绍兴军政府”这章介眉恰恰是第一个应该对“秋案”负责之人,当年正是他主张先斩后奏,动笔草拟了浙江抚署处理秋案的奏稿“正法”了女侠秋瑾,后来又是他出坏点子,怂恿继任的浙江巡抚增韫,平毁西湖边的秋瑾墓。

  鲁迅是绍兴假光复的见证人,他在《范爱农》中写道:

  我们便到街上去走了一通,眼都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什么铁路股东是行政司长,钱店掌柜是军械司长…

  据说王金发本来准备向东南方向发展,带兵去浙江的衢州,光复衢州只是王金发的一个借口,其目的是为了要向刚上任的浙江都督索兵索饷。汤寿潜被他得十分为难,合署不宁,甚至都有了辞浙江都督的打算。这时候,徐锡麟的三弟叔荪从绍兴来,报告了绍兴的假光复,希望王金发能去绍兴。王金发先是不肯,因为他此时正好让汤寿潜焦头烂额,走投无路。王金发采取的是胡搅蛮的“捣蛋法”好歹和汤寿潜耗着,看这个窝囊的浙江都督怎么办。那天晚上,王金发春风得意地去杭州的挹芳菜馆赴宴,席间经叔荪的再三劝说,加上几杯酒下肚,王金发终于动了心。他一松口,汤寿潜求之不得,立刻封他为绍兴军政分府的都督。

  史料上并没有说王金发为什么松口,想象中,一定是来自绍兴的叔荪在言谈中,搔到了王金发的处和痛处。绍兴是王金发的革命根据地,在老百姓心目中,王金发既是革命人,也是著名的强盗头子。不管怎么说,王金发在绍兴大名鼎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富贵不还乡,如穿锦衣夜行,革命既然已经成功,应该是王金发脸摆摆威风的时候了。王金发当时的神气劲是不难想象的,当叔荪来杭州刚和他见面时,面对昔日恩师徐锡麟的三弟,王金发不等对方开口,就十分爽快地送了一支手给他。他这人显然是一身的山大王脾气,想怎么就怎么。凯旋班师回绍兴,无疑有让他兴奋的一面,而且去绍兴不比去衢州,绍兴有许多旧部下,王金发只带兵三百就足够了。

  王金发回绍兴真是出尽了风光,人们排着队,在西门等了一天等不来,忽然听说是第二天才会到,并且不就近从西门进来,而是绕道从东门走,理由从东门进绍兴比较吉利。这也不知是哪位风水先生占的卦,过去出兵,班师回朝,都习惯从北门入城,所以北门也称得胜门或德胜门,譬如北京的德胜门就是。到了第二天,大家又一次排了队等到天黑,好在月很好,加上有火把、风灯和新糊的纸灯笼,还能凑合着看清。原来的绍兴知府程赞清,由两个旧差人搀扶着,战战兢兢地站着恭候,远远地看到王金发的革命军来了,非常做作地冲到河滩边上,两手高举,向前打躬,行的仍然是前清的官礼。这也不能难为他“咸与维新”究竟怎么叫新,小小的知府怎么得明白。

  王金发一行是乘白篷船来的。在江南水乡,人们出行,照例都是坐船。几支快橹摇着,摇几橹,便朝天胡乱放几,仿佛扔爆竹似的。那船终于到了城门口,大兵浩浩地上岸,穿着军服,打着裹腿,脚上是草鞋,持分两排站好,如临大敌。那情形好像做戏,锣鼓声响了一阵以后,英雄人物才可出场,早了,就没那个效果。于是王金发慢腾腾下船,慢腾腾上马,在前呼后拥中,在夹道的绍兴老百姓的眼皮底下,慢腾腾进城转一圈。此时的王金发,自然不会把那位前来的旧知府,放在眼里。王金发骑着马,高高在上,谁都能看见他刚刚剃的光脑袋。我不知道这剃光脑袋,是否因为留学东洋,从日本人那学来的,后来的蒋委员长也是这毛病,硬是把脑袋得贼亮贼亮,有庄严的一面,但是也难免有滑稽的一面。要知道,辛亥革命男人们才开始剪辫子,光光的脑袋让老百姓看了,真不知会怎么想。王金发在大街上绕了一圈,神气十足地过完了头一把都督瘾,来到府衙门,堂而皇之地进去了。那三百士兵也跟了进去,排队站在那唱歌,唱了几首才解散了。

  这以后,前来犒劳的就没断过。人们牵着手,赶着猪,抱着和鸭,挑着酒,进出府衙门。王金发也没什么架子,谁来了都见。最先拜访他的,自然是那些地方上的革命人,譬如鲁迅和范爱农。后来成为大文豪的鲁迅,此时不过是绍兴一家中学里的监学,这监学也还是临时的,因为四个月前,鲁迅愤然辞去了该校的普通生物教师一职,后来由于学生的强烈要求,因为辛亥革命爆发,学校工作无人主持,才勉强上任。革命军兴,谣言四起,绍兴地处偏僻,什么样的传说都有。反革命的谣言不断,于是以其矛还其盾,鲁迅等便用革命的谣言对付反革命的谣言。鲁迅当时提出的办法,是组织学生“武装演说队”上街进行革命宣传,散发“溥仪逃,奕被逮”等传单,煽风点火,灭敌人志气,长自己威风。

  鲁迅领导的学生,虽然拿的只是体用的,但是在安定地方这一点上,起了积极作用。说起来真可笑,那体用的,并没有真的子弹,就算能找到几颗,也是那种光能火,却不能杀敌的练习弹。当时传说有一队溃散的旗兵将从绍兴经过。民间最怕的就是溃兵,溃兵比土匪更不像话,于是店铺纷纷上了铺板,怕溃兵抢劫。为了安定民心,鲁迅率领学生“武装演说队”上街辟谣,学校里教体的体育老师,当时还没有剪辫子,把辫子在头上打了个结,头是汗地走在最前头。体育教师平时上课,用的是一把细而长的指挥刀,这时候也换了把可以砍死人的大刀。这一招还真管用,学生“武装演说队”所过之地,店铺胆子立刻就大了,立刻开门做生意。

  王金发要来的第一天,鲁迅亲率学生在西门外,白白地等了一天,一直等到深夜,眼见着没希望了,才散队回家睡觉。那天晚上很冷,大家不得不生火取暖,肚子饿了,学生年纪轻,扛不住,便去附近的小馆子敲门买东西吃。鲁迅有个叫孙德卿的同事为人慷慨,掏钱购了几百个煮的鸡蛋给学生。在王金发到绍兴当都督的第二天或是第三天,鲁迅和范爱农专程到都督府拜访他,因为大家在日本时就熟悉,范爱农和王金发还有一段同船的经历,且都是徐锡麟的学生。从目前可以查到的资料看,不知道他们当时说了些什么,唯一可以留给人们谈天的材料,是范爱农看着王金发的光头有趣,毫不客气地上前摸了摸,说:

  “金发哥哥,侬做都督哉!”

  王金发当时很窘。刚做了官的人,有时候非常想见人,因为唯有人,才能想到你是混阔了。有时候也怕见人,因为人最知道自己的老底,江山易改,本难移,自己混得再阔,你还是你,有些事永远改不了。

  3

  王金发当绍兴都督的功过,是他最引人争议的一笔。毁之者,一味恶毒攻击,誉之者,找出种种理由为其辩护。为了写这篇小说,我重新系统地阅读了一些书,获得的印象是,对于王金发,过去的评价,毁超过了誉,近年来的评价,却是誉超过了毁。所引用的都是差不多的材料,区别只是在于解释。鲁迅仍然是必须被借用的,毁誉双方都能在鲁迅的著作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王金发遇难已经八十多年,事实上,他早就被人遗忘了。正像我在小说一开始所说的那样,王金发能在后来偶尔被人提起,还是大家读了鲁迅著作的缘故。

  事实上,王金发只做了八个月的都督,而在这八个月中,他也不是一直留在绍兴。从1911年的11月,到次年的7月,在这所谓当绍兴都督的日子里,王金发曾数次离开绍兴。1912年1月1,孙中山自上海抵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据说王金发应陈其美之邀,化装为“总统专列随员”身携双,暗中保护孙中山。沈鹏年所撰《孙中山和王金发》,记载了当时陈其美对邵力子解释这么做的必要

  我们革命惯用暗杀手段对付清廷的显要权贵,也要防止他们用暗杀的手段来伤害孙先生。有王金发担任秘密保卫工作,就可以放心了。

  我不知这资料是否靠得住,反正从当时的旧报纸,如记载革命人事颇多的《民立报》上,见不到王金发在随行人员名单中。既然是化装,自然不会在名单上了。王金发屡次去上海是无疑的,否则,发生在1912年的陶成章被刺案,就不会和他有丝毫的牵连。王金发在陶成章遇刺前两天,曾在上海的汇中旅馆饭厅和陶见过面。这次见面时,陶成章告诉王金发,自己拟入广慈医院治病。两天后,陶成章在广慈医院被刺,王金发因此也背上了黑锅。其实王金发屡去上海的真正原因,是想和陈其美等革命人,保持密切的联系。因为此时革命虽然成功,但是革命的成果并不掌握在革命人手里。

  王金发的绍兴军政分府,虽然只管辖府属八个县,客观上起着和在杭州的省都督府分庭抗礼的作用。从一开始,王金发就没把不是革命人的浙江都督汤寿潜放在眼里。以王金发的资历,一个省的都督位置,还轮不到他来做,不要说是他,就连陈其美,也只是挂名上海都督。当时的上海和今天的概念大不一样,属松江府,归江苏管辖。虽然都是都督,在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陈其美在上海,王金发在绍兴,都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主儿。这两个人,一个在上海,一个在绍兴,遥相呼应,大搞独立王国,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嵊县文史资料》第八辑上,刊登了汤寿潜致王金发的一封信,注明期是1912年9月29。这期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此时,汤寿潜已不是浙江都督,王金发也不是绍兴都督。正确的期应该是1911年的11月16,信尾的期“九月廿九”是历:

  季高仁兄大人麾下:

  在杭得聆伟论,许为血男子,恨相识之晚。司令部言,麾下愿往绍兴弹土匪,画锦一行,便拟北伐,心焉壮之。一到绍城,即以军府闻,旋且以都督闻,初犹疑告者之过,今且接奉电告矣。下走无分寸功劳,且腼然而尸素于此,若麾下之劳苦功高,裂土而封,谁曰不宜。以怀负伟略如麾下,必不待一都督为重轻,且都督可也,因都督而越权限,窃以为过矣。浙江收入,悉抵洋款,盐茶局为收入一大宗,此款一经截留,彼族必来指诘,其时断非空言所能应,势必藉词干涉,是瓜分之端,自吾绍而开,且自下走所许之好男子而开,下走同为绍人,不敢不尽言以相告,无为此得小而失大也。犹记麾下濒行,以同为绍人之故,谆谆焉以尊重荣誉相勖勉。麾下岂不知都督之荣誉,远不如英雄之荣誉为尤大乎。里人来,盛传麾下遇卫士小有所扰于市间,辄毙之,执法之严,保民之切,所谓英雄者自宜如是。盐茶局票据簿册,似应发还该局,派员监督以促其进行,防其混匿则无不可,尚有存款,除扣下五千元外,还祈照解省城。敢因麾下之严于卫士,而冀英雄决不严于人而贷于已,不辞饶舌而告前途之荣誉有信于都督者。愿垂意省览,惟亮察,不尽。

  意城兄均此致意。

  弟名正肃九月廿九

  重读这信,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此时的王金发,不过当了一个多星期的都督,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已经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原信中,凡遇“麾下”这一敬称时,无不另行顶格。这真不像一个上级给下属写的信,正如汤寿潜信中所言,他于光复无分寸功劳,然而既然尸位素餐,已经当了浙江省都督,有些话却不得不说。光复以后,到处都是些自称“草”字头的人物“草”字头是革命的另一种说法,汤寿潜活是一个受气都督的形象。好在他受气的时间并不长,当王金发在绍兴闹得越来越不像话的时候,他已经调到南京担任临时政府的交通总长。

  据说孙中山从海外回国,陈其美曾电召王金发赴沪进见。见面时,孙中山想不明白,问王金发为什么宁愿去绍兴,不愿留在省城杭州任职。王金发愣头愣脑的回答让孙中山很满意。王金发说自己想在绍兴练兵,然后率兵北伐,灭此朝食,直捣黄龙。他一生的可爱,都体现在这莽男儿的“莽”字上面。孙中山称王金发为“东南一英杰”就是在这次见面时说的。不久,孙中山便任命王金发为北伐军副司令,这可是一个不算小的职务,由于南北议和,北伐并没有真正实施,王金发的副司令,也就是一个短暂的空衔。不管怎么说,在绍兴招兵买马,积极备战,这也许是王金发的初衷,但是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王金发很快就把自己说过的话,忘到脑后去了。

  辛亥革命带有很强烈的速成质。从期上看,10月10,武昌首义,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11月初,上海和杭州光复,11月6,陈其美任上海都督,11月16,王金发任绍兴都督,12月29,孙中山被选为中华民国的第一任临时大总统。一个多月以后,孙中山辞职,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变化实在太快,半年前,由于黄花岗起义失败,革命跌入低,然而从低转入高,这中间连过渡都没有。革命成功如此容易如此省事,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只要清朝政府下台,革命人和昔日的仇敌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王金发的练兵,准备北伐,显得毫无意义,也完全没那个必要,历史并没有为王金发提供带兵打仗的契机,像他这样善于冲锋陷阵的莽男儿,是否会成为一名卓越的军事指挥官,这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被胜利冲昏头脑,是再自然也不过的事。狐狸方去,桃偶已登场。革命的好心,给了坏人可乘之机。不要说是像王金发这样的草莽英雄,圣贤如孙中山和黄兴等杰出人物,对袁世凯的窃国野心,在当时也缺少必要的认识。孙中山就曾一度以为天下太平,亲自投身铁路考察,想以实业让中国迅速富强起来。许多革命人自命清高,功成身退,羞于做官,干脆去欧洲留学念书。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也颁布了许多改革措施,他是山大王出身,办起事来说一不二,充了革命的浪漫主义精神。还有一招也让老百姓皆大欢喜,这就是开仓放赈,豁免一年的钱粮,减除苛捐杂税,饬令富商粜平价米,平抑市场粮价。此外,在杀人方面毫不手软,据说王金发先后杀了五十多个鱼百姓、反对维新的地头恶霸,其中有不少还是王金发亲手处决的。

  王金发隆重公祭了徐锡麟和秋瑾等革命先烈,厚恤先烈家属,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王金发当年被迫逃进深山当土匪,如今衣锦还乡了,所有欠的旧账都一笔笔清算。那个对“秋案”应负责的章介眉自然不会放过,由于他已经先一步“咸与维新”伙同原知府程赞清搞了一个所谓“绍兴军政府”并自任治安科长,王金发便以“有要事商量”将章介眉至府衙门猝然逮捕。王金发显然喜欢戏剧的场面,在逮捕章的同时,他派兵出其不意地封锁了章宅,然后调齐章告密的案卷,准备举行公开会审。在那段日子里,章介眉被戴上纸糊的高帽,游街示众,并让他跪在秋瑾烈士就义处的古轩亭口,在他头顶套上一只火油箱做的桶,边上放着子和小石块,供路人经过时敲打和投掷。

  公审章介眉本来可以成为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公祭了秋瑾和徐锡麟两位先烈以后,人心都很激动,杀了章介眉,犹如大热天里吃一块冰凌,既降温又解渴。杀了章介眉“秋侠虽死,亦可瞑目九原,含笑泉壤矣”在大家看来,章介眉是死定了,章介眉死有余辜。事实上,王金发一开始也打定主意要杀章介眉,这样的社会蟊贼,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就对不起革命先烈。可是结果却出人意料,王金发似乎心慈手软起来,稀里糊涂地就把章介眉给放了。王金发不杀章介眉,是后人一直指责他的地方,鲁迅在许多文章中都提到了此事,很有些怪王金发徒有妇人之仁。落水狗不痛打,待一上岸,轻则洒人一身水,不好还会被他咬一口。事过二十多年以后,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鲁迅仍然愤愤不平地说:

  终于将那主谋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

  其实不杀章介眉,恰恰是当时最流行的大趋势。王金发在一篇告示中煞有介事宣布:“现在共和之局已定,断无再有反对之人。”这种糊涂思想,很自然地会导致轻敌的麻痹思想。因此不杀章介眉,不能仅仅看做是妇人之仁。王金发宽宏大量地说:“本都督推诚相见,无诈无虞,愿我同胞,共喻斯义。”王金发的用心是好的,革命的形势发展实在太快,昨天的敌人,转眼间都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中华民国说成立就成立,大清朝说没影就没影。许多七八糟的事情,纠在王金发脑子里拐不过弯来。杀一个章介眉,对于出身绿林大学的王金发来说,小事一桩,能有这个器量不杀他,还真不容易。有些资料把王金发刀下留人,看成是因为章介眉的能言巧辩,是他摇尾乞怜,蒙得王金发相信了他的鬼话。

  依我的想法,王金发再糊涂,还不至于如此轻易地就上章介眉的当。所谓“际此光复,毁家纾难,我亦不辞,故罄我所有,以充军饷,以谋公益,以营秋社,均无不可”这番鬼话,打动了王金发的说法实是靠不住的。章介眉已是死老虎,他的那点家产,即使是不想出来,王金发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将其没收。王金发当土匪的年头虽然不长,可是绑票勒索这些小伎俩,再熟悉不过。章介眉无论如何狡猾,都逃不出王金发手心。王金发放过章介眉,最重要的原因,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仅是王金发,所有的革命人,都陷于形势一片大好的迷糊之中。同盟会的第二号人物黄兴,竟然特意派人从南京赶来说情。如果我们说王金发错了,那么就是说黄兴也错了,在当时的大背景下,不是王金发不想杀章介眉,而是革命人的大多数,不想杀人积怨。

  王金发作为一个小小的绍兴都督,不杀章介眉,有着十分合情理的历史必然。辛亥革命后的中国,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许多。杀人解决不了问题,不杀人又会出问题,这事实上是中国革命者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尴尬。杀人不眨眼的王金发不得不向形势让步,忽然有了菩萨心肠,他非常戏剧地抓了章介眉,同样带有戏剧色彩地释放了章介眉。章介眉果然“毁家纾难”将自己财产的一半,即田产3000余亩,现洋5万元,捐献给绍兴军政分府。王金发派出16名卫兵,用轿子抬着章介眉,将他浩浩地送回家。

  4

  如果王金发所颁布的政令都能实施的话,他会成为一位了不得的父母官。他雷厉风行地止鸦片,说不让,就不让,谁就杀谁的头。他委任鲁迅为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用鲁迅的话说:“我被摆在师范学校校长的饭碗旁边,王都督给了我校款二百元。”王金发甚至还允许绍兴那么一个小地方,可以办一张《越铎报》,这张报纸的创刊词就是鲁迅写的,当时署名是黄棘。这时候的鲁迅还没开始后来的白话文学创作,偶尔写几篇小说,也是文言文。他的《〈越铎〉出世辞》颇有些文学青年的味道,在声明办报宗旨时,抛出了一大堆口号:

  纾自由之言议,尽个人之天权,促共和之进行,尺政治之得失,发社会之蒙覆,振勇毅之精神。

  这其实是一些书呆子在自说自话,不过是钻了王金发这个人的空子。在一开始,王金发便被大家称做强盗都督,他虽然时不时要摆摆都督派头,可是许多旧相识,依然称呼他为“金发大哥”要知道,王金发身为革命,从来就没有什么革命的理论,更没有什么远大的革命理想。他以骁勇善战敢于出生入死而名噪一时,一旦政权到手,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当都督。坐天下和打天下常常是两门完全不同的学问,王金发从来就不是一个当官的料子,革命的结局却造成他可以做官。鲁迅在谈起他们当时为什么要办报时,曾说过是害怕王金发走向腐败,要用舆论监督他。谢震《王季高君行述》在谈到王金发督绍时的表现,曾委婉地指出了他的不足:

  逸之为人,天豪迈,而急少涵养,又无远虑,故其行亦瑕瑜互见。

  瑕是玉上的斑点,瑜是玉的光泽,中国人说话的艺术通常是滑头,所谓瑕瑜互见,包括瑕不掩瑜,其实都是指的缺点和毛病。一个做老百姓的父母官,瑜是应该的,为官不做好事,还做什么官。事实上,王金发当都督没多久,就开始变得不像话起来。像他这样的草莽英雄,躲得过战场上的真实弹,未必躲得过糖衣炮弹。旧的习惯势力,总是比我们想象中的强大还要强大。当旧不是新的对手时,它最绝妙的一手,就是迅速地把新也变成旧。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很快就被祖传的捧法,捧得忘乎所以,今天送衣料,明天送鱼翅,耳朵边全是麻的好话。难怪鲁迅他们会看不惯:

  他进来以后,也就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所包围,大做王都督。在衙门里的人物,穿布衣来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换上皮袍子了,天气还并不冷。

  《越铎报》充了战斗,这张报纸令人想起鲁迅先生后来的文风。开首便骂军政府,骂那里面的军人,接下来胆子更大,骂都督,骂都督的亲戚,骂都督的姨太太,骂都督的同乡,凡是一切不顺眼的,都骂。鲁迅在《军界痛言》一文中指出:

  今也吾绍之军,其自待为何如乎?成群闲游者有之,互相斗殴者有之,宿娼寻者有之,捉赌私罚者有之…身膺军国民之重政,而演无聊赖之恶剧。

  敢骂王金发,还真要有些胆子才行,鲁迅是条汉子,一起办报的也都是硬骨头。革命能让所有的人都头脑发热,连皇帝都下台了,一个小小的都督,有了错,凭什么不能骂,而且这错都是秃子头上的疤,明摆着的。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一开骂就是十几天,连篇累牍,不顺眼的事实在太多,骂完了这个,又觉得那个也应该骂,于是接着再骂。有人传话到鲁迅家里,说王都督很生气,他出钱办报纸,怎么还老骂他,真是太不给面子了。消息传得有些走样,又说王都督要派人拿手来杀人。鲁迅的母亲自然吓得要死,害怕自己的宝贝儿子有个三长两短。王金发那强盗脾气真犯起来,十个鲁迅他也敢杀。

  身为山会师范学堂校长的鲁迅,虽然比王金发大了两岁,这时候也不过才三十刚出头,年轻气盛,不相信王金发真敢杀了自己。王金发毕竟是革命,革命如何会胡乱杀人?鲁迅当了校长,本来是有200元开办费的,于是索幽默一回,再去找王金发要经费。王金发气不打一处出,板着脸说:“又来拿钱,人家都把银子送到我这来孝敬,你倒好,反而还要来拿钱。要,就给你一些,下次没有了。”鲁迅得了钱,并不高兴,因为办学就得要钱,没有钱就办不了学校,将就着又干了没几天,钱用得差不多了,便辞职。王金发那里仍然憋着火,鲁迅辞职,他也不挽留,照准,派来一个拖鼻涕的接收员。鲁迅出账本,账本上的余款仅剩一角又两铜元。那接收大员也不问钱是如何用的,一边擤鼻子,一边打哈哈。

  鲁迅辞职以后,便离开了绍兴,到南京的教育部任部员,这部员大约也就是职员的意思。那《越铎报》在鲁迅走了以后,继续办着,风格不见收敛,反而越骂越凶,越骂越尖刻。王金发先礼后兵,派人偷偷地给报馆送了500大洋去。这是变相的行贿,几位主持报社工作的就两个问题展开讨论:问题一,收不收钱;问题二,收了钱,还骂不骂。结果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即钱照收,人照骂。收钱,是因为报馆缺钱,王金发拿钱来,收了他的钱,等于把他当做了股东,让王金发当股东,这是给他面子,收钱是看得起他,此其一。股东有错,有错必纠,当然不能徇私了断,当然还应该骂,桥归桥路归路,此其二。王金发没想到会被如此对待,这下子可真惹火了,于是一班兵大爷冲进了报馆,不管三七二十一,见谁打谁,逮住了来不及跑的书呆子们一顿暴打。最糟糕的是报馆的主持人孙德卿,大腿上活生生地被刺了一刀。秀才碰到兵,从来都是有理说不清,当初王金发来,正是这孙德卿热心地买了大批鸡蛋,慰问前去接王的学生,转眼不过几个月工夫,竟然受此待,早知今,何必当初。

  幸好鲁迅先生已经离开了绍兴。要不然,活生生地刺一刀,吃几拳头踢几脚,怕是最起码的。那孙德卿吃了一刺刀,疼得大怒,从此以宣传军政府横暴为己任。他跑到照相馆,了衣服,拍照为证,可是究竟如何才能展示那刀痕,却让摄影师十分为难。若拍全身照片,刀痕小得几乎看不见,不拍全身,只取刀疤,又如何能证明受伤者的身份。结果还是拍了全身,印了几十张,到处送人。想想那个时代的人真有趣,虽然不能像今天这样动辄电视实况转播,但是似乎也已经很科学了。拍照送人在当时似乎很时髦,如陶成章被刺以后,遗容便被拍了照送人收藏。鲁迅收到孙德卿所寄的照片,委实吓了一跳,照片上赤条条一个男人,宫不像宫,若不看文字说明,还以为是一个疯子呢。

  王金发的督绍,很快就有了祸绍的恶名。无论现在有人如何替他洗刷,王金发迅速走向腐败,这一点不容置疑。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天下自然得由老子来坐,这种不可一世的态度,不仅体现在王金发一个人身上,更体现在他的手下一群人身上。军纪败坏成了大问题,滋扰民间的事情时有发生。《王季高君行述》上记载着:

  一王微服查缉,见有兵士在店强买,立命捉之出,举疾击死之。又一,查得有屡在途调笑妇女之兵士一名,暗记其营哨号数,归召其排长及该兵至,将该兵士缚大树上,先以军击排长十百下,数其纵兵殃民之罪,然后起身自举,毙此士兵…

  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其管理手段,仍然是绿林好汉的一套,而且他对杀人有瘾,喜欢亲自执行。事实上,军纪并不因此改观,恰恰相反,在王金发督绍的八个月里,自上而下的腐败越演越烈。孔夫子曾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孟夫子也说过:“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由于王金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他也不可能正确对待别人。譬如在用人方面,王金发对自己的亲戚故旧,大放肥缺,他的舅舅是盐税局长,他的姨表弟是酒捐局长,烟局长是他的表兄,便宜都让他熟悉的人占尽了。一人得道犬升天,昔日对王金发有恩的人,此时如买了绩优股,大收股市飞涨的回报。那些平时从不来往的亲戚,此时只要腆着脸上门,王金发就绝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去。王都督如今已经是个阔佬,他反正有的是钱。

  王金发身上的浪漫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他是个喜欢排场的人,敢做敢当,居则警卫森严,出则前呼后拥。就连小老婆回娘家,也要带着卫队,一路吹吹打打。英雄难过美人关,王金发纳妾征婢,经常带着她们“各乘骏马,驰骤郊外,以为笑乐”他还把自己的外公,从嵊县接到绍兴来共享富贵,用四人大轿抬着,并派人出城鸣炮列队,吓得老人家差点从轿子里摔出来。敢如此折腾,自然是要钱的,而且要很多钱,于是他刚到绍兴时的种种许诺,便成了说过就算的空话。造福百姓很快变成了鱼乡亲,为民请命变成了要老百姓的命。王金发打着筹饷的招牌,拼命捞钱,尤其是为手下的“三黄”大开绿灯。所谓三黄,即黄伯卿黄介卿黄竞白,此三个位居要职,未及三个月便搜刮民财80万,搞得当时的绍兴人咬牙切齿。鲁迅先生就说过“三黄权,混蛋透顶”民间百姓干脆利用戏文中的现成句子,大唱“可恨三王太无礼”在江南方言中“黄”和“王”同音,骂三王就是骂三黄。在1958年的乡土史调查中,令人难以相信地发现,事隔已近50年,民间老百姓还能记得骂王金发一伙的顺口溜:

  吃的油,

  穿的绸,

  迟早要杀头。

  第四章

  1

  绍兴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演义吴越争霸的地方。古越多侠士,像王金发这样的人,艰难困苦不倒他,对他有威胁的,是荣华富贵温柔乡。没有什么比醇酒和美人,更能消耗英雄侠士的斗志。王金发一共只做了八个月的都督。如果继续做下去,结果当然好不了。从王金发身上,不难看出辛亥革命的先天不足。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首先是袁世凯篡国,其次和革命人自身的毛病分不开。革命人有其幼稚不成的一面,譬如拱手把胜利的成果献给了袁世凯。革命人还有其良莠不齐的一面,表现在一群人身上,是有好有坏,表现在一个人身上,也是有好有坏。晚节不保,是许多革命人致命的弱点,在不久以后的袁世凯称帝的丑剧中,臭名昭著的“筹安会六君子”中,有一大半便是变质的革命人,其在内的地位和影响,显然都在王金发之上。革命人的迅速腐化堕落,是历史值得引以为鉴的经验之一。

  袁世凯当了临时总统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解决政令不统一的问题。这是他收拾革命人的第一步。除了保留省一级的都督之外,袁世凯下令解散各地的军政府,王金发领衔的绍兴军政分府自然也在解散之例。至于王金发离开绍兴时,究竟带走了多少钱,一直是个算不清的账。各种说法都有,反正他是带走了一笔民脂民膏。正是用这笔钱,王金发在上海舒舒服服地做起了寓公。他在上海花了5万元购买了一栋建筑巧的洋房,地点在嵩山路附近,其豪华说起来让人咋舌。内有议事厅、楼、花房、船室、佛楼、荷花池、汽车间、马棚、屋顶花园等等。王金发拥有两辆私人汽车、四辆马车,有司机,自然还得有马夫。他到沪不久,便纳名花宝宝为妾。花宝宝即杨月娟,是王为其赎身后改的名。有材料说王在上海同时或先后纳花杨两妾,其实错了。一个人真要富起来,实在没有底,王金发挥金如土,生活奢靡,与革命时的莽男儿相比,早已判若两人。

  我见过有不少文章为王金发在上海的声犬马辩护,共同点是说他佯狂,是借以掩盖自己反袁的政治活动。这说法很难靠得住。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娶姨太太,捧剧场的坤角,以至吃喝嫖赌,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是既当婊子,又竖牌坊,反而巧成拙。风就是风,没必要硬为风遮羞,硬往潇洒脸上贴金。譬如蔡锷和小凤仙的故事,一定要把也描绘成侠的模样,实在不符合情理。换句话说,把蔡锷说成是佯狂还凑合,因为他尽管早在反袁称帝前,就和小凤仙有了感情,但是毕竟把袁世凯和小凤仙两个人都给蒙了。蔡锷毕竟没有当真娶小凤仙为姨太太,他们毕竟只是临时凑合。郎才女貌,男人在京城远游,在解决的问题的同时,把感情问题也顺带解决了,把这些事说白说直,也没什么了不得。小凤仙怎么说,也只是个,有些人的毛病,就是不肯实事求是,不是把说得太好,便是太坏。

  蔡锷英年早逝以后,有人代小凤仙拟了挽联:

  不信周郎竟薄命,

  早知李靖是英雄。

  这是七言联,文人好事,七言不过瘾,又代拟更长的:

  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因缘成一梦;

  几年北地燕支,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文人的感觉往往和差不多,当然主要是指的那种失意感。中国的古代诗人就喜欢以美人迟暮自比。我不是想在此调侃文人,而是想借此说明一种风气,这种风气就是男人有风韵事,在辛亥革命前后,不仅不遭受谴责,相反被人们津津乐道地赞赏。无情未必真豪杰,唯大英雄能本,是真名士自风,这些现成的词都是送给风男人的。老实说,和女在一起寻作乐,未必就妨碍了王金发的英雄本,但是风潇洒,有时候也确实可以成为掩盖男人望的遮羞布,当做走向堕落的敲门砖。大上海的十里洋场,是一个巨大的销金窟,王金发有多少钱,在这也派得上用场。早在绍兴当都督时,王金发做了什么过头的事,就有人向他委婉地指出,然而他不屑一顾,为自己开:“古今成功者,都这样!”

  充分享受荣华富贵,这便是王金发对成功的理解。很多革命者,在卧薪尝胆时期,他们生命中所有带光泽的东西都闪闪发亮。可是一旦革命成功,他们身上的卑鄙猥琐,便统统暴无遗。想想也是,几年前,王金发亡命深山,风餐宿,革命意志不移。现在他作为成功者,作为民国的功臣,作为上海的阔佬,和那些被革命的对象已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难怪主席他老人家后来要提出继续革命的理论,继续革命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仅王金发变了,王金发的母亲也完全变了。在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她老人家寄食于庙堂,与讨饭的老妇几乎没差别,现在也成了住洋房的阔老太太,享受着西式水马桶,享受着一拉就亮的电灯,而且还有一栋专门为她布置的佛楼,她要拜佛念经,就有雇来的尼姑陪着。

  陈其美刚当上海都督的时候,有一次去上厕所,正好有一位士兵也在里面方便。陈其美的卫兵大声呵斥,让那士兵赶快离开,陈其美因此很生气,觉得自己的卫兵不应该这么做。他十分严厉地批评了卫兵,并就此警告自己。革命成功以后,只是从上厕所这一件小事上,便能看出特权的可怕。不矜细行,必累大德。孔融《临终诗》中有这么一句:“河溃蚁孔端,山坏由猿。”特权常常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喜悦,它能够惑人,使人从喜悦不知不觉地过渡到自然和应该。王金发就把自己今的腐败行为,看做是老子出生入死换来的,看做是天经地义。这也是王金发的思想境界,和陈其美不能相比的地方。境界不同,结局也就不一样。

  王金发为其在上海的寓所,题名“逸庐”这个名字起得不俗“逸”正好双关,因为他的籍名就是逸。事实上,他真正安心做寓公的时间也不长,因为辛亥革命之后,容不得革命者当寓公,你不去惹别人,别人未必就会放过你。革命人以为天下从此太平了,却不知袁世凯正磨刀霍霍。在初到上海短短的几个月里,王金发吃喝玩乐之外,兴趣似乎转移到了书法和篆刻上面。王金发既然参加过乡试,一手馆阁体的小楷大约总是能写的,我见到的则是行书,不算好,也不算太坏。值得一提的,是他刻的图章,刀法没什么可取,内容却像青年学生,有白文也有朱文,其中有化《论语》中的句子“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还有“志士多苦心”最有趣的是“无可奈何”和“逸庐主人”两方章。“无可奈何”四个字组成了一个官的背景,这官还是明朝的打扮,那帽子上有两细细长长的小子戳出去。逸庐主人则是把“人”安排得非常小,小得还不到“庐”的六分之一。

  从篆刻的内容来看,王金发仿佛还不甘心堕落。但这仍然不足以当做是他佯狂的证据,有文章说王金发所以走向堕落,是受了陈其美的熏染。因为在革命尚未成功之前,陈其美曾请王金发和蒋介石到上海“一品香”吃过大菜,又请他们到清和坊的堂子里打麻将。我不知道是否属实,但是革命人在院秘密聚会,和革命成功之后的花天酒地,绝不可同而语。陈其美从来没像王金发这么胡闹过,他们在人格上毕竟有区别。由于陈其美是蒋介石的恩师,蒋后来成为蒋委员长,反对他的人很多,而且蒋也确实留下了许多话柄,因此,陈其美既沾了蒋介石的光,也跟着他一起挨人唾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就见过有文章称陈其美为“杨梅都督”意思是说他嫖时染上杨梅大疮,这种谣言都是袁世凯雇用无文人捏造的,根本不足以为信。人们不太喜欢蒋介石,所以也和鲁迅一样懒得替他的老师辩诬。

  2

  1913年3月20,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刺。这是袁世凯向革命人正式动手的信号。在此之前,武昌起义三位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张振武,被袁世凯和黎元洪找了借口,在北京杀害。宋教仁被刺以后,流言很多,正如两年前,光复会领袖陶成章被刺时一样,有人散布谣言,说宋教仁是陈其美派人暗杀的。散布这种谣言的目的很简单,既可以掩盖袁世凯的罪行,又可以挑拨革命人的不和。陈其美不作任何声辩,他此时和王金发一样,已被解除了上海都督一职,以社会名的身份蛰居海上,知道只有侦破此案,才可以真正令人信服地告白天下。陈其美熟悉上海秘密会社的情形,和各阶层人物有着广泛的联系,他暗中布置自己的旧部,积极配合租界的捕房搜查凶手。

  有文章谈到侦破宋案的关键人物是王金发,这种说法有些夸大。事实上,宋案被侦破的两个突破口,其一是因为陈其美的一个手下,当了上海的电报局长,袁世凯及其爪牙与上海往来的电报,都能被其掌握。最初的线索都是在电报上发现的,哪几个人有电报,哪些人有关系,按图索骥,想跑也跑不了。其二是一位叫王阿发的古董商,在案发前,曾至宋案的嫌疑人应桂馨家去售字画。应托王找人为其刺杀一个人,王找了一位姓邓的朋友,邓答应了,去应家面谈,谈妥之后,又后悔。宋教仁被刺以后,邓看报纸,发现死者正是应桂馨让其刺杀之人,于是把这事说了出来。

  王金发在侦破宋案时扮演的角色,就是陪同租界的巡捕前去捉拿应桂馨。他在辛亥革命前,曾是上海滩搞暗杀的好手,和敌人的杀手也算是同行,对这些路。当时有着广泛读者的《申报》,以“院之寻缉”为题,报道了捕应桂馨的经过:

  先是国民特派员某君出外侦察,知应夔丞近常在女胡翠云家食鸦片,乃由总巡率领巡捕多名,至其处先向胡翠云盘诘。胡谓应未至此,现在坊三李桂玉家吃酒,系蔡尔卿所请者,密访不虚。乃复由总巡率领巡捕至坊,先将该四口派人把守,以防逃窜。国民特派员入内上楼问,应君夔丞在座否,应答曰我在,某君曰,楼下有人与君会晤,应乃匆匆随某君下楼,至门口即被捕。

  这里的特派员某君,就是指王金发,而应夔丞就是应桂馨。隐去王金发的真名本义是什么,有各种推测,有人认为王金发和陈其美有很深的关系,在案还没有完全侦破的时候,让人预感到和陈其美关系深的人介入此案,容易引起误会和异议。不管怎么说,王金发重旧业,牛刀小试,好歹又立了一功。应桂馨束手就擒,从他的住处抄出了许多证据,这些证据不仅有一支凶犯用过的三弹五响手,还有大量的足以证明袁世凯是本案主谋的真凭实据。宋案完全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刺杀,元凶除了袁世凯之外,还有当时的政府总理赵秉钧,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应桂馨不过是具体的执行人,由他直接收买刺客实施暗杀。

  宋教仁在4月20被刺,三后,抓获应桂馨,又过一,抓获应所指使的刺客武士英。至此,宋案已基本查清,袁世凯一伙完全陷入被动。到了第五,孙中山闻讯风尘仆仆地从日本赶回上海,当天晚上在同孚路的黄兴寓所,与陈其美、戴季陶、居正、柏文蔚等密商对策。孙中山认为,袁世凯破坏民国的罪恶已不可掩,应该乘着人心愤之际,武力讨袁,以除后患。他提出了“联”和“速战”两策,说日本与中国相邻,关系密切“助我则我胜,助袁则袁胜”并愿意亲自再往日本接洽。黄兴和陈其美等人,认为以法律解决为好,既然已经抓住了袁的把柄,是非自有公断。毕竟国民已经成立了,天下已大同,对此复杂问题,宜持冷静态度,而等待正当之解决。从感情上来说,反袁若借助日本人,的确也为大多数革命人所不能接受,但是不借助外援,以南方数省不足恃的武力,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

  王金发似乎还不够格参加最高层次的密谈。革命人最后决定听由国会裁判。国会在袁世凯的控制下,所谓秉公裁判,自然成为一句空话。就在报纸上披44件确凿证据的那天,袁世凯和五国银行团签订了2500万英镑的《善后借款合同》。这是中国历史上借的最大一笔外债,有了这笔钱撑,袁世凯再也不怕国民和自己捣蛋。他解除了国民拥有的几个省都督头衔,他们是江西都督李烈钧、广东都督胡汉民、安徽都督柏文蔚。革命人和袁世凯客气,袁世凯就老实不客气。在王金发当了将近一年寓公的时候,讨袁的二次革命终于爆发了,江西、安徽、广东、福建四省差不多同时宣布独立,成立声势浩大的讨袁军。可惜讨袁军在战场上,并不是袁世凯的对手,很快就处于下风。

  二次革命中的王金发,已不像辛亥革命时那样冲锋陷阵,出生入死大放光彩。尽管他那拼命三郎的余威还在,然而终究是雷声大,雨点小。1913年的7月20,由于浙江的都督朱瑞宣布“中立”王金发便在上海自任浙江驻沪讨袁军总司令,协助陈其美攻打制造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次王金发变得有些理智,没有冒冒失失地再次充当敢死队队长,而是申请后勤,为冲锋陷阵英勇牺牲的将士输送酒食。他的后勤工作十分差劲,据说行至半途,被人暗算,有坏人向汽车投掷炸弹,汽车受损,此事便不了了之。王金发显然没有受伤,但是,从此就再也没有在战场上见到他矫健的身影。二次革命时,陈其美领导的讨袁军,在上海打得十分顽强,翻阅当时报纸,我们可以见到许多熟悉者的名字,譬如蒋介石、钮永建、陈果夫、黄郛、居正,可就是很难找到王金发。

  说王金发贪生怕死躲起来,无疑是一种不负责的说法,不过说他不像过去那么积极,这一点大致不错。也许是事出有因,王金发的旧部都在绍兴,在上海滩,他只是一个空头驻沪总司令。陈其美虽然和他有很深的关系,但是他也不能把别人的人马借给他用,和辛亥革命时一样,革命人的武装总是带有组合成分,譬如什么商团、浙军、苏军、光复军、奋勇军,各有其主,别人调遣不得。除非王金发放下架子,去做一位马前卒,而他毕竟是当过都督的人,这个委屈如何受得了。有文章说王金发向陈其美要饷,有了饷才能回家把旧部带出来,陈自己忙得焦头烂额,根本顾不上他,两人因此有了龃龉。

  事实上,沪上讨袁之战很快就失利,从7月18陈其美在沪宣布就任讨袁军总司令开始,到8月13,上海讨袁军完全失败,陈其美不得不避居租界,成了受通缉的要犯。在这段时间里,除了那次半途而废的输送酒食,王金发在干什么,找不到什么文字记载。他的“逸庐”是不是在租界里,我不清楚,能确切知道的,是尽管他表现消极,仍然被列入受通缉的名单。不管怎么说,他是浙江驻沪讨袁军的总司令。二次革命失败以后,踌躇志的袁世凯通电全国,查缉“重要名人”70余人,并开列赏格,一律以现大洋计算:拿获黄兴者10万元,陈其美5万元,王金发竟然和柏文蔚李烈钧等并列,值2万元。

  3

  二次革命后,王金发再一次陷入了亡命生涯。有人认为这一次他没有去日本,其根据是《王季高君行述》上说:

  亡命复亡命,其亡而之东西洋乎,海天辽阔,以遨其游,岂不快哉!季高初意如此,其母不令其子远去,且以金钱有限,旅费不足资,而应酬又广,不如暂伏内地之为得。于是季高仍蛰沪上,其母则住旧宅。

  但是1913年8月18《时报》,一则标题“福建路天然旅馆发现私造炸弹”的报道,却透出这么一则消息:

  业经捕房查明,该旅馆实系为前绍兴都督王金发所开,各情已志前报。王于此事发生后,当即携其爱妾,即前在新清和为娼的花宝宝潜行东渡。

  王金发在二次革命失败后,是否真的亡命日本,本身并不重要。以上两则消息都不可以作为铁证。说王金发去不了日本,是金钱有限,旅费不足,虽然不是实情,而报纸上说王金发已逃亡日本,也很可能是烟幕弹,偌大的一个上海,十里洋场,藏一个王金发,比当年落草为寇,躲在深山里更安全。问题的实质是二次革命虽然失败了,王金发虽然遭受通缉,他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保证的。上海的租界几乎就是外国,袁世凯的密探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卖命。事实上,没有几位被通缉“重要名人”落网,明正典刑的更微乎其微,袁世凯是雄,善于用心计,他宁愿搞暗杀,也不愿意落下滥杀的罪名。

  当时最严重的问题,不是对于白色恐怖的恐惧,而是看不到革命人进一步的出路。辛亥革命时,革命人稀里糊涂地就大获全胜,二次革命,又莫名其妙地便输了。这里面不仅仅是因为对手发生了变化,关键在于革命人自身发生了变化。早在1907年,陈其美刚去日本留学时,曾指出留学生中只有二十分之一,脑子里有“国家”二字。换句话说,这应该包括鲁迅和王金发等人的二十分之一虽少,毕竟是有革命思想的华。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陈其美总结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时,曾说过:

  辛亥革命,手持寸铁,集众数,武昌一呼,全国振者,革命之精神有以致之也。癸丑一役,拥兵十万,北兵负隅,而全局失败者,革命中锐气消沉之所致也。

  陈其美把二次革命的失败,归结为人“无团结力,吝自为谋所致”在后来和孙中山的一次谈话中,他承认自己在当初宋教仁被刺时,反对起兵讨袁是错误的,是对袁世凯的险恶用心认识不足。正是在这次谈话时,陈其美说:“二次革命之发生,由于第一次革命敷衍妥协;而第二次革命之失败,由于我之不统一。”

  革命人的不统一,是直接地表现在了最高层领导人孙中山和黄兴之间,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孙中山认为失败是因为内同志“致魁有似傀儡”根本不服从他的命令。有鉴于此,孙中山决定重建中华革命,他在给黄兴的信中,口气十分坚决地说:

  弟所望人者,今后若仍承认弟为魁者,必当完全服从魁之命令。因第二次失败,全在不听我之号令耳。所以,今天弟为真魁,不为假魁,庶几事权统一,中国尚有救药也。

  重建的中华革命,凡入者,都得写誓约,盖手印,以表明愿意牺牲一切,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在辛亥革命首义有功的功臣中,尤其是那些做过高级将领的同志,对这种做法都持异义,如李烈钧、柏文蔚、谭人凤、陈炯明、张继等,黄兴更以“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迹近侮辱”坚决反对。持赞成态度的有陈其美、胡汉民、廖仲恺、许崇智、蒋介石等。孙中山再次被选为中华革命的总理,他过去是同盟会的总理,然而此总理非彼总理,后来的国民谈到先总理,那些参加中华革命的人,关系似乎更要近一层,更有嫡系和正传之感,像蒋委员长。而在蒋介石统治的时代,修订民国史,当时没有参加中华革命的民国元老,显然要吃亏。黄兴和孙中山意见相左,离开革命人的根据地日本去了美国,让开了第二号的协理位置,孙中山提议陈其美担任,陈其美坚决谦辞,协理的位置空缺着,这样,陈其美在内的地位迅速提高,为他的得意弟子蒋介石作了极好的铺垫。

  在如此复杂的内斗争中,以王金发的莽撞,没有办法分清是是非非。在他的第二次逃亡中,王金发显然是去过日本的。当时的革命人,从上海去日本实在太容易,在80年代初期,有人曾访问王金发的女儿王侠雄,她对父亲携其去的情景记忆犹新,她记得自己身穿日本女孩的和服,常常有朋友来看望她父亲。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证明王金发参加了重组的中华革命,甚至都见不到他在二次革命失败后,继续和人保持来往的记录。许多革命人已经丧失了继续革命的斗志,而王金发无疑是丧失斗志的人之一。

  王金发大部分时间都躲在上海,其处境有些狼狈。《王季高君行述》上这样记载:

  然斯时内地之亡命者麇集于此,无论从前与季高有否关系,觅一介绍人,即向其母索借旅费,至再至三无已时,甚有一次不遂,遽出恶言以相詈者。而各处暴动案,辄云受王逸委任,报纸上数数登载。其母殊懊恼,尝曰:“吾儿季高,以奔走革命故,家产尽,逃难时,吾如老丐妇,向亲友借贷不得,唯有质布衣,惑忍饿饮泣耳!吾前半世辛苦至矣!今年已老,犹若此,岂必不许我吃一顿安稳饭乎!”

  这位岳飞之母式的革命老妈妈,似乎也有些不耐烦了。以她的觉悟,当然不明白袁世凯的所作所为如何坏。清朝的皇帝已经下台,革命已经成功,汉人的统治已经恢复,天下都已经太平了,为什么还不让她老人家安度晚年,吃顿安稳饭。老太太越想越气,抑郁成疾,卧不起。有一天,一位客人来探病,问起王金发的处境,王母于是大诉苦衷。客人别有用心地说:“你儿子是大本事的人,还怕无用武之地。不如你亲自出面,代他向政府自愿悔过投诚,为国效力,肯定能得到特赦。”王母顿时心动,待客人走了,便和儿子商量,王金发人虽莽撞,却不敢答应,知道这一步险棋不可以随便走的。

  然而王金发最后还是走了这步险棋。《王季高君行述》上,强调是王母瞒着王金发,偷偷地给陆军部写了信,并花两万元巨款为儿子疏通。结果,在1915年1月,陆军部发出“奉部批准免于通缉”的批文。于是王母大喜,强迫儿子赴京面谢。事已如此,想回头也难,王金发是大孝子,母命不可违,临了,不得不勉强赴京。我对王金发对母亲给陆军部写信,完全被蒙在鼓里一事,始终表示怀疑,总觉得有“为贤者讳”的成分。事实上,王金发在沪期间,与陆军部驻沪代表王百川和李鲁生时相过从。那封请求陆军部“免于通缉”的信,显然和这两人有关。

  王金发在去北京谢恩前,心情十分矛盾,这是无疑的。投诚事小,失节事大。他找来了老朋友谢震,希望他帮他拿主意。谢震明白王金发去意已定,所谓拿主意,也不过是求其谅解罢了。谢震快人快语,说:“丈夫贵立志,能成事,何必斤斤求谅于人哉!”王金发仍然犹豫,怕过去的战友忌恨自己。谢震只好安慰他,说只要不改革命的初衷,作为好友,他自然会为他解释。谢震提醒王金发,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去了北京,就不要白去,应该捞个职务,手中有了权,养势待时,他再起,要方便得多。

  4

  王金发就这样在母亲的安排下,稀里糊涂地去了北京。这时候,他的智力状态已经出现问题。去北京无疑等于上贼船,上去了,就不是那么轻易可以下来。所谓捞个职务,以图他再举,根本就是自己骗自己的笑话。凭王金发的莽撞,和袁世凯玩心眼,那是班门斧,关老爷面前耍大刀。袁世凯和他的陆军部,绝不像谢震想象的那样容易欺骗,王金发到了北京,银子花了不少,官没封到,却还要他拿出投诚的实际行动来。这实际行动就是要王金发限期拿获韩恢、詹大悲、蒋介石、姚勇忱等革命人。既然当了婊子,就得卖身,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王金发十分为难,卖友求荣,这是不能接受的条件,可是人已经到了北京,这条件不能接受,也不能拒绝。王金发陷入进退两难走投无路的尴尬境地。

  王金发的请求免于投诚,走的陆军总长段祺瑞的路子,然而军政执法处闻讯王金发已入京“威拟逮捕,以伸国法”并指责“段总长信小节而不顾大局”这种传闻也许只是想吓唬吓唬王金发,而王金发的确也被吓得不轻,于是“踉跄出京”赶快逃跑,北上仅逗留了一个星期,所有的事情不了了之。投诚之事,在一开始就草率,临了,还是草率。投诚的双方都没有太多的诚意可言,王金发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免于通缉,从此可以公开活动。对于王金发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坏的结局,因为他花钱投诚的目的,很可能就在于此。过分强调王金发准备东山再起,显然不是事实。

  此时的王金发,已经不是越王勾践。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恨,卧薪尝胆,而王金发回到上海滩的十里洋场,从此车水马龙,花天酒地,所谓“入声也消愁”“终以醇酒妇人自遣”

  两次亡命之王季高,一变而为豪赌冶游之王季高矣!

  事实上,早在二次革命前,王金发身上的许多坏毛病,就已经端倪。现在有了苦闷这个堂皇的借口,更是顺理成章名正言顺,索一条路走到尽头。“投诚”之举,害得王金发里外不能做人,两头不能讨好。袁世凯方面要他限期捉人,潜伏在上海的内同志,听说他从北京归来,疑惧万端,只怕自己成了王金发献媚袁大总统的礼物,一个个都躲他远远的,海外同志更不相谅,纷纷来信质骂,并云将派人暗杀。王金发有口难辩,也不知怎么办才好,只好听天由命。漫道温柔消壮志,醇酒妇人亦英雄,于是他以吃喝嫖赌来更加迅速地堕落自己。

  再也没有什么比王金发的死更窝囊的事情。王金发似乎忘记了自己处在双重的危险之中。在1915年的5月,也就是在他去北京投诚的五个月以后,袁世凯接受了日本政府对中国的“二十一条”准备称帝前夕,王金发忽发奇想“以调查旧部动静,并消弭萌为辞”向上海的镇守使郑汝成请示,要去浙江一游,并打算在西湖边上建别墅。郑汝成批准了王金发的要求,亲自打电报给浙江都督朱瑞,请其保护接洽。上海镇守使郑汝成是袁世凯在南方的心腹,陈其美领导的上海二次革命,就是惨败在他的手下。郑是革命人的心腹大患,陈其美后来不得不派人将其暗杀。而浙江的第三任都督朱瑞,却是一位变质的老革命人,他早在1907年,就由秋瑾介绍参加了光复会,辛亥革命率领新军攻打杭州时,曾和王金发并肩作战。

  按说王金发和朱瑞真应该有些旧情。从王金发去杭州时要请示,要保护,说明他当时被软监视,也害怕革命人行刺。王金发犯的一个最大错误,就是没想到昔日情同手足的战友会加害自己。他没想到早在自己没去杭州以前,朱瑞便密电袁世凯,说王金发“来杭意图叵测”王金发到杭州后,挥金如土,会客请酒,相续不绝。过了三天,一向躲着不见面的朱端,忽然决定在百井坊巷自己的公馆,宴请王金发。有人劝王金发,说朱瑞可能没安好心,此去不好便是鸿门宴,还是不去为妙。王金发也心存蹊跷,但是想到朱和自己毕竟有过情,绝不会如此负义。席至半酣,朱瑞拿出袁世凯的电报,很痛苦地说:“上峰有令,我已无法帮忙。”就这样,王金发被关进了陆军监狱,一关就是二十多天,至6月2下午4时,惨遭杀害。

  我曾见过王金发临刑前的照片,照片上的王金发毫无恐惧,两个眼睛瞪得大大的。他被绑着双手,捆在用树搭起的架子上。行文至此,我又一次找出了这张照片,不由得百感集。这张照片曾登在报纸上示众,当年一定很轰动,鲁迅的二弟周作人没见过王金发本人,第一次看到他,也是见的这张照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王金发记忆最深的莫过于这张照片。这张照片是王金发传奇一生的终结,是他不平凡人生的一个句号,一个很不圆的句号。王金发实在不应该是这样死的。

  王金发被杀,当年那位被他释放的章介眉,曾起了推波助澜投井下石的作用。这位为杀秋瑾女侠出谋划策的千古罪人,此时又混到北京的总统府里当秘书,掌管机要,王金发当年没有痛打落水狗,饶他不死,他却不肯感恩放过王金发,据说他曾急电政府,振振有词“有稂莠不去,嘉禾不生,恳即明断,以张纪法”促成了袁世凯下决心杀王金发。这好像又是个农夫和蛇的故事。为此,鲁迅几次写文章警世,最著名的就是《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此文曾经被选入“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学课本。那时候上中学的人,都应该读过这篇文章。“费厄泼赖”是宽容的意思,对敌人宽容必吃苦头,王金发的教训就是例子。不过一个小小的章介眉,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可以提出疑问。朱瑞身为一省的都督,想杀王金发,也必须是有了袁世凯的电报才敢动手,把王金发之死赖在章介眉身上,可能也是觉得这样更有戏剧

  5

  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最适合马革裹尸当英雄。他应该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应该是徐锡麟和秋瑾,应该死于前清时的捕役,应该死于光复时的林弹雨。历史让王金发选择了一个最不应该的死,不死于节,不死于义,偏偏死于投诚之后的鬼魅官场。王金发死得不明不白,死得冤枉。他糊里糊涂地送了命,不管后人如何为他辩解,他一生的名誉随“投诚”二字而毁。这真是一个最糟糕的死法。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应该死而不死,往往不是件好事。譬如汪卫,他正好和王金发同年,如果在刺杀摄政王未遂后,当真被判了死刑,立地正法,了却他“引头成一快”的心愿,也不会在后来留下一辈子的骂名。晚节不保向来就是个严重问题,很多人都是小事清醒,大事糊涂,一失足成千古恨。

  大事万万糊涂不得,王金发死了以后,颇有大快人心的一面。人们自然会很轻易地相信报纸所说,除了极少数的亲友之外,大多数人都觉得他死有余辜。据说在绍兴,人们开会庆祝,坚信这是王金发“祸绍”的报应。前清的遗老们心头一定很痛快,弹冠相庆,因为大清的江山,就是被王金发这样的推翻,杀一个王金发虽不足以解恨,但是杀总比不杀好。最让人心疼的,是昔日并肩作战的革命人,也觉得王金发活该,这就是投诚和变节的恶果。王金发被杀的一个重要罪名,是他不肯出卖昔日的战友,换句话说,他的投诚有些莫名其妙,毫无“诚”字可言。他从北京回上海以后,政府“派员赴沪监督,意延宕数月之久,迄未捕获一匪,反与随时往来”于袁世凯的角度,杀王金发也没杀错。

  袁世凯是一个很懂得利用舆论的高手,他知道如何不惜重金,收买那些无聊的文人,编造一连串的谎言,颠倒黑白,搅是非。既然要杀一个人,就必须彻底把他搞臭。王金发冤枉,就在于所有的人都觉得他该死。人总是容易轻信那些无中生有的东西,日本的古屋奎二所撰《蒋介石秘录》,就为当时报纸上的谎言所蒙骗,其中有一段,煞有介事地说蒋介石在上海,因为王金发的告密,差一点落入袁世凯的侦探手中。这样的小道消息,蒋介石自己是否相信,不得而知。

  蒋介石所以能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比王金发著名得多的人,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比王金发更有眼光。尽管他们的经历差不多,年龄相仿。蒋介石的故乡奉化,和王金发的故乡嵊县相邻,但是蒋介石的展望未来,要比王金发远得多。作为战士,辛亥革命成功,王金发的革命生涯也就走到头了;而对蒋介石来说,虽然不时也去过院,对前途也沮丧失望过,但是醇酒妇人并没有消亡他。他们的起点差不多,发展的轨迹也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结局完全不一样。历史证明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绝对不会成为蒋介石那样的人。我们可以为王金发辩护,说他是假“投诚”说他有大志,还想东山再起,然而美好的愿望,毕竟不能代替血写的事实。

  吴越争霸的故事中,越王勾践是最终的胜利者,然而从感情上来说,我不喜欢勾践。这也许和小时候看过的故事有关,我记得在林汉达先生所写的《秋故事》中,写到越国失败以后,勾践为了麻痹吴王夫差,不仅俯首听命“请为臣”而且还把老婆献出去“为妾”更有装孙子到了丧心病狂的一步,竟然用嘴去品尝夫差拉的屎。吴王夫差生病许久,有一天勾践说,大王的病就要好了,因为我尝过大王拉的屎,味道有些酸,说明大王的消化系统已经有所改善。吴王夫差很感动,觉得勾践对自己很忠心,从此放松了警惕放虎归山。结果勾践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吴国,杀了夫差。我不明白勾践的行为有什么可称道的,士可杀不可辱,说什么也不应该吃屎,也不应该牺牲西施,搞美人计,更不应该把自己的老婆贡献出去。对于有些人来说,最终的结果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过程那么无,再好的结果又有什么意义?

  差不多同样的道理,王金发身上有许多比蒋委员长更可爱的地方。王金发之为人,任其天然之,嬉笑怒骂,皆本真。他一生中最大的失误,就是在最后关头,不自量力地强学越王勾践。勾践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以王金发的莽撞和修养,要学也只能半截子,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会演戏就别演戏,演戏演到一半,想下台,也下不了。谢震《王季高君行述》在结尾部分说得非常好:

  凡人当常提自觉心,与其硬学智巧,何如率其本真。

  学勾践只学一半,临了还把命给搭进去,这就是王金发的悲剧。脸皮不够厚,就别去做那种丢人现眼的事。王金发硬学智巧,以己之短,去和工于心计的袁世凯斗,结果就只能是找死。事实上,王金发已不可能卧薪尝胆,他的思想已经变质,妇人和美酒已经消磨了他的壮志。王金发已经彻底落伍了,他注定应该是被历史淘汰的对象。

  王金发死的时候,只有33岁,在他死后的一年左右,辛亥革命时期的几位重要人物相继去世。先是陈其美,被袁世凯派人刺杀。紧接着是袁世凯自己,因为称帝众叛亲离,在国人的唾骂声中死去。然后是黄兴和蔡锷的病逝,两人仅相差八天。人都有一死,这些如此了得的人物集中地离开,预示着辛亥革命作为一个时代,已经真的结束了。黄兴和蔡锷功不可没,他们死后不仅享受了国葬的待遇,而且修建了十分壮观的坟墓,供后人缅怀和瞻仰。国民人曾力争要为陈其美举行国葬,国葬不成,于是就募款厚葬,在陈其美死后的第二年,在他的家乡湖州,建造了一座美丽的英士公园。袁世凯的死也颇让人咀嚼,虽然有豪华的葬礼,有很不错的墓,但是从他死的那天开始,他的骂名就没有停止过。

  我的这篇小说,其实可以加一个小小的副标题,那就是“重温辛亥革命”王金发这个人物是小说的圆心,半径便是整个辛亥革命时期。有人芳百世,有人遗臭万年。至此,我不由得想起黄兴写给袁世凯的一封信,这是在武昌起义的一个月以后,袁世凯刚复出不久,黄兴希望袁世凯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面建拿破仑、华盛顿之功”如果他能做到这一点“南北各省人民都将拱手听命”历史不止一次赋予袁世凯极好的际遇,早在戊戌维新的时候,如果他不出卖谭嗣同,无论变法成功与否,他都是名垂千秋的人物,可是袁世凯偏偏选择了告密,在自己身上留下一个极大的污点。同样,现成的民选大总统不当,非要过一把皇帝瘾,前后做了几十天皇帝,结果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他不是个东西。历史不能假设,他要是早死几年,说不定还真成了中国的拿破仑和华盛顿。狗不上台盘,竖子不足为谋,在芳和遗臭之间,袁世凯咎由自取选择了后者。不妨把杨度悼蔡锷的挽联借来一用:

  魂魄异乡归,如今豪杰为神,万里江山空雨泣;

  东南民力尽,太息疮痍目,当时成败已沧桑。

  这是一个失意者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叹。豪杰为神,所谓一死重如泰山,黄兴也好,蔡锷也好,包括陈其美,这些人都是死得其所。杨度因为拥护袁世凯称帝而臭名昭著,因此他的挽联在赞颂别人的时候,仍然嵌着小小的骨头。和黄兴、蔡锷以及陈其美这些共和元勋相比,王金发就要寒酸得多。王金发后来被安葬在西湖边的卧龙桥畔,地方固然是个好地方,可是只要想一想美丽的西湖边,葬的都是什么人物,便会觉得王金发有些僭越。葬在西湖边上的应该是忠报国的岳飞,是挽救明朝于危亡之中的于谦,是慷慨就义的鉴湖女侠秋瑾,王金发如何配和这些人齐名?青山有幸埋忠骨,王金发葬在西湖边上,是他沾了西湖的光,因为他似乎还不够为西湖增的格。

  王金发注定成不了神,他的身上只有传奇,没有神话,人都有一死,一了百了,所谓“当时成败已沧桑”辛亥革命留给我们最重要的话题,就是推翻了帝制,却没有来得及铲除封建思想的基础。王金发毫不犹豫地革了别人的命,偏偏忘了革自己的命。即使没有投诚这件尴尬事,王金发的前程也不容乐观,他的思想境界上有着严重的问题。辛亥革命本质上仍然是改朝换代。这也就是为什么对后来的五四运动会有更高的评价,尽管五四运动本身,只是学生运动,然而治疗目疮痍,还得靠学生们开出的两剂药才管用,这两剂药便是“科学”和“民主”要想救中国,必须靠德先生和赛先生。在中国的历史教材中,现代史的开端,历来有两种主张,一是从辛亥革命始,一是从五四运动始。过去我一直倾向于前一种说法,虽然在我读书的年头里,标准答案应该是后一种,课堂上考试必须这样答题才能拿分。写完了手头的这部小说以后,我由衷地赞成后一种说法。

  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只是结束了一个顽固的旧时代。真正的新时代,的确应该是从五四开始。我们常常以为结束旧的,自然便是新的开始,事实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简单。还是以柳亚子先生写的《莽男儿》来做结束语,对于王金发这样的旧人,以旧题诗结尾为最好:

  功罪何当付盖棺,纷纭谣诼总无端。

  秦人倘识苻生枉,蜀老难为葛相宽。

  败寇成王谁定论,恩牛怨李此旁观。

  荒坟鬼哭鸱鸺叫,一卷丛残带泪看。

  1997年5月 WwW.HuNhunXs.coM
上一章   叶兆言中短篇小说   下一章 ( → )
混混小说网发布的作品叶兆言中短篇小说转载于互联网,作者是叶兆言,旨在提供书友阅读参考。若涉及版权问题,请通知我们,收到反馈我们会将相关稿件删除处理,因为本站编辑人手有限,感谢各位的包容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