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内容为《情深如旧》第114章干妈的全文阅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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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情深如旧  作者:晚天欲 书号:47766  时间:2018/12/20  字数:3690 
上一章   第114章 干妈    下一章 ( → )
  凌隽和尚云鹏谈完之后,我也算是放了心。

  正如凌隽说的那样,尚云鹏确实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他的安排非常周密,听他说完,我们都感觉轩儿的安全确实没什么问题。

  临走时尚云鹏教给我一个u盘,回到酒店到电脑观看,是一段轩儿平时玩耍的视频。

  我眼泪忍不住又哗哗地往下淌。

  轩儿长大了许多,已经能做在学步车里往前迈步,在一群小朋友之间,他显然非常的出众,就像凌隽一样。

  好了,不看了,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得赶路。凌隽说。

  我比划:我们还要去哪儿?

  凌隽:我要带你去治伤,如果西医对你的无能为力,那只有去看中医了,当初我就想直接带你走的,但我怕耽误了最好的治疗时间,所以才让你去医院,既然郎林没办法,那我们只好去寻中医想办法了,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治好你。

  我又想哭。

  事情我都安排得差不多了,现在我们最重要的事就是治好你的嗓子和你的脚,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都不要放弃。凌隽接着说。

  那我们去哪儿?我比划。

  去黔贵吧,那里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几年前我去过一次,环境非常的好,那里有很多的苗医,他们从来没有走出过那片大山,也不懂很多的中医理论,但他们却有祖辈传下来的湛医术,我相信我们可以在那里找到奇迹,如果他们治不好你,我就带去美国治疗。凌隽说。

  我比划:我连累你了。

  以后不许这样说,我在牢里的时候,不也是你四处奔走为我操劳么,你现在被人所害,我当然要想办法将你医好,我们是彼此依存,不存在谁连累谁。凌隽说。

  我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他轻轻将我放到上,褪去我身上的衣裙,开始亲吻我的肌肤,因为腿脚不便,我完全被动地在他的摆放下开始了我们近一年来的第一次亲热。

  他的动作不再以像以前那么暴,他小心地呵护着我,我努力合,我们炽热融,填补了很长时间以来灵魂和身体上的空虚。

  第二天天还没亮,凌隽轻声将我唤醒,秋荻,我们得趋夜出城,起了。

  凌隽自己穿戴整齐后,开始伺候我穿衣服,他笨手笨脚其实反而帮了不少倒忙,本来我想让阿芳过来帮我穿戴,但看他那么有心,我也不好扫他的兴,只好由着他去,折腾了一会,终于将衣物全部穿好。

  洗漱完毕,我们开始向城外出发。

  尚云鹏照例是将我们送出城,然后我们在高速路上的第一个服务区告别。

  云鹏,轩儿的安全就全靠你了,我这一去,恐怕一时半会也回不来,我肯定要把秋荻的脚和嗓子治好后才会回来,这一段时间,所有的事都拜托你了。凌隽说。

  隽哥放心去吧,希望嫂子早康复,我等着隽哥和嫂子回来带领我一起杀回万华市,把那些对手全部打垮。尚云鹏说。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做事尽量要低调一些,大事尽量化小,小事尽量化了,不要招惹是非,现在的情势不利于我们,先隐忍一些吧。凌隽说。

  我知道了隽哥。我不会来的,你就放心吧。尚云鹏说。

  那就此别过,兄弟。凌隽和尚云鹏拥抱在一起,男人的拥抱看黑暗血时代/10386/起来也很让人感动。

  凌隽又换回了吉普车,一路向南开去。

  先生,你为什么不换辆好一点的车呢,乘坐这么一辆破破烂烂的车。阿芳说。

  其实阿芳说的也是我想问的。

  这车只是外表看起来破,其实能很好,很多主要部件都是经过改装的,我们现在处在危难之中,开豪车反而会引人注目,开这么一辆看起来破烂的车,人家就不会将咱们放在眼里,这样不是好?凌隽说。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那么钟情于这辆破车了。

  凌隽开着车一路向南,路上有阿芳细心伺候,有凌隽小心爱护,我心里也慢慢地充希望起来,在凌隽的引导之下,我竟也没来由地就相信我的嗓子和脚都能治得好了。

  就像凌隽说的那样,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我的这些苦难,也许就是上天为了锻炼我的意志,只要熬过去,我相信我以后的人生,就没有过不去的坎了。

  三天后,我们到达黔贵。

  黔贵是苗族和布依族自治区,这里相对落后,重工业几乎没有,处处青山绿水,如诗如画,美不胜收。

  听凌隽说,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永安村的村落,那个村离最近的县城风榕县都有近四十公里的路程,现在我算是知道凌隽为什么一直钟情于这辆破吉普了,这车确实是经过他经心改装过的,爬山涉水一点也不逊于那些高端suv,永安村通往外面的路只有一条,而且是那种泥石路,上面只是铺了些石,连细沙都没有,更别说是水泥或者沥青了,要不是凌隽的车给力,我们要想很快到达永安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已经接近中秋,山里的气候也变得非常凉爽,到达永安村时,正是夕阳下倦鸟归林,平静的村庄一片祥和,我们的车到达村口,引来一群孩子的玩观,凌隽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糖果分给孩子们,孩子们拿着糖果高兴地跑开了。

  我从没见过凌隽如此温情的一面,真是让人惊奇。

  我有一阵最失意的时候,也来过这里,在这里住了近半年时间,在这里我想通了很多投资上的事情。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凌隽对我说。

  那这里有人还记得你吧?我比划着问。

  有啊,我干妈就住在这里,干妈姓朱,曾经是这村里最漂亮的女人,干妈以前就是演川剧的,是国家一级演员,后来他丈夫为了往政界上爬,把干妈给出卖了,干妈伤心绝,就来到了这村里定居,此后再也没嫁过。凌隽说。

  凌隽所说的‘出卖’,虽然他没有细说,但身为女人,我一下子就能听懂那意味着什么,肯定是那个混蛋男人让他的领导将干妈给强占了。

  都说最毒妇人心,岂不知这天下无男人更多,就是因为有了那么多的无男人,所以才得女子变毒。

  说话间来到一处木制的房屋前,这村里的房屋大多都是这种结构,全部由木头制成,人住二楼,一楼则是关牲畜之类。

  干妈,你在家吗?凌隽大声叫道。

  屋门打开,一个女子走了出来,年纪约四十多岁近五十的样子,跟我妈妈差不多,头发整齐地盘起,穿着一件蓝色的布衬衫,虽然不再年轻,但肌肤保养得非常好,五官精致得雕刻出来的一般,我心里暗暗喝彩:此人年轻时必然是一大美女!虽然青春逝去,依然能看出当年的风彩。

  布素衣都能穿出如此风情,还真是天生丽质的美人。

  阿隽?真的是你?蓝衣女子叫道,她的声音非常清脆好听,凌隽说她以前是唱戏的,定然不假。

  她称呼凌隽为阿隽,可见关系亲密,这个世上,敢称凌隽为阿隽的人不多,至少到目前为止,她是我发现的第一个。

  看到她和凌隽拥抱在一起,虽然知道她是凌隽的干妈,但我心里竟然还是隐隐有些醋意,也许是她太过漂亮了,让我和阿芳都倍感压力,人家那么大年纪了还那么漂亮,我们到了人家那年纪,还不知道糟糕成什么样子,真是让人嫉妒。

  你这死小子,还知道回来看干妈啊?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以为你把干妈给忘了呢。干妈说。

  哪能呢,我这不是忙嘛,您又不用手机,我也联系不上您,我可一直惦念着您呢。凌隽说。

  我和阿芳相互看了一眼,心想就这样把我们晾在一边了?

  对了,干妈,我把你儿媳妇带来了,这是齐秋荻,这是阿芳,秋荻,这是干妈。凌隽终于介绍我了。

  干妈好,您真漂亮,叫你干妈都把您叫老了,您这么漂亮,我都认为叫大姐更合适。我对着她比划。

  她先是一愣,然后马上反应过来我不能说话,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开始向我比划:我哪有那么年轻,我都五十一岁了,小姑娘你才长得漂亮,凌隽是怎么把你骗到手的?

  她竟然也会手语,而且非常的标准!

  干妈,你竟然也会手语?凌隽问出了我心里想问的话。

  以前我有学过,完全出于兴趣,很多年没比划了,都忘得差不多了,也不知道秋荻能不能看明白我比划的。干妈说。

  我赶紧点头,表示我看得懂。

  秋荻原来不哑,是让人害成这样的,她的听力没问题。凌隽说。

  这样,那你这次来是带她来治病的了。干妈说。

  是啊,我觉得这边的苗医很不错,这里的环境也好,我认为她在这里可以康复得更快,所以就带她来试一试。凌隽说。

  凌隽和干妈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观察她,我越看她越眼,我肯定是在哪里见过她,但这好像又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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